为贯彻落实《广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和市委、市政府质量强市有关工作部署,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2026年江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活动。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3日
(联系人:李公明,联系电话:3831676,电子邮箱:jmsjgk@163.com)
2026年江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和市委、市政府质量强市有关工作部署,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2026年江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广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和市委、市政府质量强市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质量第一,深入开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健全工程质量监管制度,全面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促进工程质量变革创新,持续提升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总体质量水平,为江门高质量发展贡献住建力量。
二、活动主题
增强质量技术基础能力 提升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三、活动时间
2026年9月1日至9月30日。
四、主要内容
(一)积极开展政策法规宣贯。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建筑业协会、市混凝土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要深入专题学习,系统宣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广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住宅项目规范》《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隐蔽工程举牌验收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隐蔽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突出群众住房“堵漏裂臭”问题防治、隐蔽工程举牌验收等重点内容,通过集中宣讲、辅导培训、座谈研讨等形式,推动各项政策法规落地落实,保障质量工作实效。
(二)广泛开展主题活动宣传。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建筑业协会、市混凝土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要采取专栏、专版、专访、专题片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展示质量创新和质量提升成果。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指导工程建设各方主体通过制作“质量月”活动专题宣传资料、在工地出入口及办公场所电子显示屏投放标语,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
(三)精心组织观摩交流活动。
1.组织人员参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的观摩交流活动,学习借鉴周边城市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先进管理经验。
2.在新会区银海湾壹号花园项目举办我市2026年建筑施工“质量月”现场观摩交流活动,集中展示“好房子”建设、住宅工程“堵漏裂臭”问题防治、优秀施工工艺工法等方面实践成果,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可根据属地实际情况,举办本辖区项目质量样板观摩、经验交流活动,集中展示建筑工程品质提升优秀案例,大力推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推广数字化管理,以及新技术应用、智能建造、装配式建造、绿色施工、住宅工程“堵漏裂臭”问题防治、优秀施工工法应用等经验做法,进一步弘扬建筑工匠精神,鼓励参建企业加大质量管理投入和技术推广,促进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建设持续稳定提升。
(四)持续推进群众住房“堵漏裂臭”问题防治。各县(市、区)要按照《江门市群众住房“堵漏裂臭”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并结合《广东省住宅工程“堵漏裂臭”问题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的技术要求,以“质量月”活动为契机,推动在建住宅工程项目对照《指南》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排查屋面外墙渗漏、厨卫管道堵塞返臭、墙体楼板开裂等易发问题。要引导企业对照《指南》的施工工艺、节点做法,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逐项销号,切实将防治技术要求转化为项目品质提升的实际成效。要持续推行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完善质量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推动工程质量问题源头治理。
(五)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执法检查。
1.持续开展2026年房屋市政工程“建材打假”行动和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检,杜绝假冒伪劣建材产品流入我市房屋建筑工地,提升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水平。
2.开展政府投资项目隐蔽工程质量执法检查。联合交通、水利部门对各县(市、区)在建政府投资项目开展隐蔽工程质量执法检查,督促项目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隐蔽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措施》有关规定。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围绕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组织开展一轮监督执法检查。
(六)集中组织培训教育活动。我局将集中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培训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我市房屋市政工程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助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可结合实际需求,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培训教育活动。
(七)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根据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我局将组织制定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行为,强化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监管。
五、有关要求
(一)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切实加强对“质量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活动策划和组织实施,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加强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活动。
(二)积极动员,全员参与。市建筑业协会、市混凝土行业协会要发挥协会行业引领的作用,充分调动建设、施工、监理、检测等企业的积极性,让企业在活动中唱主角。通过内容丰富多彩、宣传教育富有成效的活动,切实推动企业质量文化建设,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相关单位要将“质量月”活动作为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及时推广应用“堵漏裂臭”问题防治、“智慧工地”数字化监管、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等方面的优秀经验做法。同时,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程质量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力争在解决重点质量问题上实现新突破,有效推动全行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
(四)认真总结,按时报告。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明确1名联络员,及时报送活动期间好的做法。请于9月8日前报送2026年“质量月”活动联络员回执(附件),10月9日前将“质量月”活动总结材料以及视频、照片等佐证材料,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