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内各中心支行、广州分行直属支行:
现将《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责和内部授权管理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3]7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向省建设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反映。
广东省建设厅
广东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二○○三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