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0日起,蓬江区、高新(江海)区开展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业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银行
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的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商转公贷款办理方式
商转公贷款具体办理方式由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的银行按照《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置换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行确定。
三、商转公贷款放款顺序
商转公贷款发放按照办妥抵押登记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准放款的日期先后排序。为方便缴存职工和银行及时掌握商转公贷款的办理情况,我中心将定期在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栏目(http://www.jiangmen.gov.cn/szdwzt/szjj/)公示蓬江区、高新(江海)区商转公贷款审批、发放情况。
特此公告。
附件:1.商转公贷款业务流程图
2.开办商转公贷款业务银行网点名单及联系方式
3.江门市商转公贷款政策解读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