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末,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达95.21%,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建金〔2017〕252号)精神,自2021年3月30日起,市区管理二部(原新会管理部)、台山管理部、鹤山管理部、恩平管理部对办妥抵押登记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按照核准放款的日期先后排序并轮候放款。相关情况将定期在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频道向社会公告。
附件: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轮候情况表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