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
为拓宽服务渠道,提升服务效能,推行更多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线上办理,我中心于2021年5月31日在“江门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推出个人网上业务办理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微信公众号名称和关注方式
我中心微信公众号名称是“江门公积金”。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以用微信扫描二维码(附件1),关注“江门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也可以在微信搜索栏输入 “江门公积金”或“jmgjj_wx”,搜索到结果后,关注“江门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二、微信公众号服务范围
关注“江门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后,可以获取住房公积金最新动态,查询和办理以下业务(附件2):
(一)查询:个人账户信息、个人贷款信息、缴存明细信息、提取进度、贷款进度和其他业务进度。
(二)提取业务:偿还贷款本息按年提取、偿还贷款本息按月提取、购买自住住房(一次性/首期)、租住商品住房、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增设电梯、翻建住房、大修住房、建造住房、离休退休、出境定居、丧失劳动能力、最低生活保障、突发事故、终止按月提取、撤回提取申请、提取失败处理(附件3)。
(三)贷款业务:变更还款账号、部分提前还款或缩短贷款期限、提前结清贷款、变更还款方式、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计算。
(四)预约:查询附近的业务受理网点(预约功能正在开发)。
(五)出具证明:个人缴存证明、异地贷款证明、贷款结清证明。
(六)转移:异地转移接续、同城转移(合户)。
(七)变更:变更个人信息、修改手机号码。
三、注意事项
(一)职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须与公积金中心系统登记的信息一致。
(二)首次登录“江门公积金”微信公众号需要确认手机号码,公积金中心系统登记的手机号码与实际使用手机号码不一致的,请在“我要变更”功能中选择“修改手机号码”,修改手机号码后再办理相应业务。
(三)在我市存在多个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请根据“江门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的提示办理合并账户手续。
(四)发生以下情况的,将导致业务审批不通过:
1.上传图片不清晰;
2.上传材料不齐全或与申请办理的业务不匹配;
3.不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或填写信息有误;
4.申请提取金额超过可提取金额。
(五)存在以下情形的,可能导致资金结算失败:
1.提取金额大于一万元时,提供的收款账户不是Ⅰ类账户;
2.银行卡开户行、号码等信息有误;
3.银行卡非本人结算账户;
4.银行卡过期、已挂失、注销、休眠、被锁定;
5.身份证信息过期,或者修改过身份证信息、姓名。
(六)公积金中心将通过手机短信推送业务办理情况信息。提取业务审批不通过的职工,需进入“江门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在原申请页面点击“继续办理”修改相关信息后再次提交申请,或者在“撤回提取申请”页面撤回所有申请信息后重新提交申请。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提取后,资金结算失败的,职工可点击“我要提取”菜单中的“提取失败处理”,在提取失败处理页面点击“我不提取了”放弃提取或点击“换一张卡”修改结算账户。
(七)“江门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上线运行初期,部分业务审批时间可能略有延长,由此带来的不便,请给予理解和支持。
我中心将继续完善“江门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功能,提升公积金服务效能,推行更多公积金服务事项线上办理、秒批办理,更加便民便企。欢迎关注“江门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特此公告。
附件:1.“江门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2. 江门市公积金线上服务情况表
3.“江门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提取业务操作流程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