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切实加强我市物业管理区域的灭蚊防疫工作,有效防控疫情传播,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升居住环境品质,根据我市爱国卫生运动统一部署,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物业小区灭蚊防疫绿化专项整治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认识蚊虫防治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切实履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企业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时间表和工作标准,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迅速开展专项整治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立即行动,完成以下重点整治任务:
1.乔木树洞填补:对小区内的乔木树洞,要使用混凝土等材料进行填补,防止积水成为蚊虫孳生地。
2.特殊植物重点管控:对小区内芭蕉、竹子、海芋等储水植物的叶腋、竹筒等易积水部位进行系统性排查修剪,杜绝小型积水孳生蚊虫。
3.绿化植被精细修剪:对管理区域内的灌木丛、绿篱进行全面剪短清梳,保持其平整、通风、透光,重点清除超出篱面10厘米以上的徒长枝、过密枝。满足隔离条件的物业小区可将灌木隔离带更换为草坪,建议种植大叶油草,减少蚊虫滋生的可能性。
4.草坪坡度整理:对草坪进行整理,使其具有一定坡度,避免雨水积聚。定期进行修剪,保持草坪高度适宜、生长健壮,减少蚊虫栖息条件。
5.天台楼顶绿化全面排查:对小区内各楼宇天台、楼顶的私家盆栽、加种绿植等进行全面清理,对无人认领的杂物、容器予以清除。
6.水景清理与维护:对小区内的水景设施进行全面清理,实施放水措施,并定期放置颗粒药物,彻底清除水生植物及其他可能滋生蚊虫的杂物,从源头上杜绝蚊虫孳生环境。
7.绿化垃圾即时清运:修剪产生的枝叶、绿地内的枯枝落叶等绿化垃圾,必须“即产即清、日产日清”,严禁在公共绿地、角落长期堆放,从源头切断蚊虫孳生链条。
8.公共环境同步消杀:在开展绿化整治的同时,要科学、安全地对下水道、窨井、垃圾收集点、地下车库等公共区域进行药物消杀,并做好相关安全警示。
三、加强宣传,共建共治共享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通过公告栏、业主群等多种形式,向业主宣传蚊虫防治知识,重点提示业主自行清理天台、楼顶、阳台及庭院内的积水盆栽和闲置容器,配合整治工作,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查,确保工作成效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加强对辖区内物业小区整治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检查,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效果不佳的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并将拒不配合的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给执法部门。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