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立足部门职能,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加强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涉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关键文件主动公开,与民生利益紧密关联的重要内容主动公开,对企业权益密切相关的政策信息主动公开。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7条、牵头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4份、政务动态类信息744条、财政预决算信息15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篇,以及其他文件、信息264条。在各类渠道公开政府信息1655次、3195条,其中,在江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频道公开政府信息1464条、在“江门住建”新浪微博公开政府信息683条、在“江门住建”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972条、在“江门住建易办事”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76条。全年开展在线访谈1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规范格式,及时提醒,依时回复。2024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2件,其中,上年结转办理1件、予以公开8件、部分公开1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91件、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1件、其他申请15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6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我局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确保公开的信息依法、及时、准确、全面。
(四)平台建设方面。依托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频道、“江门住建”新浪微博、“江门住建”微信公众号、“江门住建易办事”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对我局各重点领域重要信息进行主动公开。
(五)监督保障方面。深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责任科室(单位)具体抓、相关科室(单位)配合抓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落实三审三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汇报。年内,局主要领导至少听取1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与国家、省和市的要求,以及公众的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政策解读仍不够深入。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还不够新颖和丰富,在抓准公众关注焦点和更加生动解读方面仍需进一步提高。三是依申请公开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部分负责同志对相关规定的理解和把握仍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优化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
一是深化政策内容解读。全面、细致、准确地阐述政策背景、目的、主要内容、实施影响及后续措施,从多方面进行综合考虑,以确保公众能够全面、准确地理解政策要求和精神实质。
二是思考更多元化的解读形式。从不同年龄层公众角度出发,丰富解读形式,除了传统的文字解读外,利用图片、图表、动漫、视频音频等多媒体形式进行解读,使政策内容更加直观易懂。
三是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专业能力。加强业务培训及相关政策法规学习,强化实践,加强沟通,在处理实际案例中不断发现问题、改进方法、积累经验,提高工作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4年,我局没有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承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77件,其中主办16件、会办61件(含重点会办8件),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答复,并通过江门市建议提案系统公开,获得建议提案人正面评价15件。
(三)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情况
1.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1)招标投标信息全过程公开
2024年,共有10项房建市政工程发布了招标信息,涉及的房建市政工程均通过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过程、评标结果、中标结果进行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公开内容、时限及方式均符合相关规定,公开率100%。
(2)招标投标信息公开时限要求
招标公告的公开由招标人实施,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项目所在交易平台网站进行公开。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20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公开由招标人实施,在项目所在交易平台网站进行不少于3日的公开。
中标结果公开由招标人实施,在项目所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公开。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将《招标投标完成情况报告》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依法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
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的公开由项目监管部门在省监管平台进行公开,同时行政处罚部门在其官网进行双公示和在公共信用网站公开。按违法行为类别确定,一般期限为6个月至3年。
(3)招标投标处罚信息主动公开
目前,违法处罚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江门网、江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频道。2024年,我局没有作出招标投标违法处罚。
2.项目施工信息
(1)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地址等工程项目的相关信息公开由我局于项目施工许可证发放之日起在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进行公开。
(2)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的公开由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进行公开。
3.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信息
竣工验收备案的基本信息由我局在竣工验收备案办理完结后在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进行公开。
(四)房地产交易信息公开情况
为保障广大住房消费者合法知情权,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在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频道设置江门市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信息平台,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商品房项目商品房预(现)售许可证和不动产权证等“五证”、楼盘表、房屋备案价格、房屋状态,以及各县(市、区)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成交情况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房屋交易信息进行公示,并每月公开全市房屋供应、成交和库存情况。
(五)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情况
我市通过各县(市、区)政府网站、江门市公租房APP,及时对住房保障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年度计划、项目建设信息、保障对象、分配及退出情况等进行公开。
2024年,全市住房保障公开信息共446条,其中市本级51条、蓬江区36条、江海区37条、新会区136条、台山市37条、开平市25条、恩平市34条、鹤山市90条。全市累计进行申请对象公示50批505户,分配结果公示13批331户,租赁补贴发放公示470户,退出情况公示549户。
(六)房屋租赁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为引导住房租赁行业预期,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发展,我局督导市造价和房地产监测中心编制了《江门市市区房屋租金参考价》(2023年),于2024年1月通过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频道向社会公开发布。该项工作得到社会各界认可,相关工作平稳推进。
(七)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1.公积金年度报告披露情况。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做好2023年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江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频道和“江门住建”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江门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并进行解读,江门日报刊登了《江门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业务运行情况公告》和年报解读。
2.公积金政策调整公开情况。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要求,2024年,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实施人才优粤卡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提高全装修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存量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期限,提高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阶段性提高购买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和全装修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多项惠民政策。
3.公积金缴存调整公开情况。在江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频道、“江门住建”微信公众号和“江门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江门市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的通知》。
4.公积金对外服务事项公开情况。在江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频道、广东政务服务网、“江门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公开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业务的办理程序、要件、时限、银行网点地址和咨询电话等服务事项信息。
5.公积金业务办理进度公开情况。缴存职工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江门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小程序、“广东公积金”小程序、江门易办事APP、支付宝城市服务、建行智慧柜员机、江门农商行超级柜台等渠道可实时查询公积金提取、贷款各项业务办理进度。
(八)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1.维修资金政策公开。通过局门户网站、局微信公众号、《江门日报》、分众传媒等渠道主动公开维修资金政策、具体业务操作指引、资金增值、利息分摊等信息。
2.维修资金业务事项公开。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开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等业务事项的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结果等信息。
3.维修资金业务过程公开。物业事项表决过程、维修资金使用立项、验收结果等环节,可在江门市物业管理公众服务平台(http://jmzjj.jiangmen.cn:8000/)查看,并可随时查询跟踪维修资金业务的办理状态。
4.维修资金明细信息公开。业主可通过江门市物业管理公众服务平台、“江门住建易办事”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小程序等渠道,查询名下物业的维修资金明细信息。业主也可以在江门市物业管理公众服务平台,查询住宅小区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支出、收益等情况。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