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监管科因工作需要,现对2021年房地产辅助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请有意向的单位根据《2021年房地产辅助管理服务项目要求》(见附件),作出项目报价(含总报价及分项、分内容详细报价等),并按附件要求提供单位相关材料。上述材料请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17时00 分,地点为: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监管科。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我科室将不予受理。
我科室将根据投标材料,择优综合评定中标单位。
联系人:冯镜毓;
联系电话:0750-3831633;
联系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83号14楼。
附件:《2021年房地产辅助管理服务项目要求》。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11日
附件:
2021年房地产辅助管理服务项目要求
一、 项目背景
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为政府部门提出有建设性的决策咨询和建议,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我局计划借助熟悉本地房地产业,有丰富相关经验的专业机构协助完成该工作。
二、 项目服务时间
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
三、 项目预算及支付方式
1、项目预算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2、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按支付合同款项总额的60%额度,向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拨款的支付材料。(2)在完成9月政策信息月报工作后,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按支付合同款项总额的90%额度,向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拨款的支付材料;(3)项目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按支付合同款项总额的100%额度,向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拨款的支付材料;(4)本项目的付款时间是指采购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付款申请的时间,不含其审核和支付的时间。
四、 项目服务内容
1、协助我局配合统计部门做好房地产数据应统尽统工作。全面准确建立项目台账,对已拿地未开工的项目,调查了解其原因和开工计划;对已开工符合入统条件但未入统的企业,配合各市(区)住建部门督促企业及时入库入统;对已入库的企业,向企业了解数据报送情况,对数据报送不准确的企业进行指导。
2、配合开展市区开发企业诚信信息管理工作。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信息采集、等级评级、异议调查等工作,每季度报送有关情况。协助我局起草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管理办法和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实施细则。
3、每月定期收集和整理各类房地产政策信息及本地市场的行业新闻并进行研究和解读,做好各类媒体的舆情监测,每月5日前形成上月报告(印刷40本)。
4、每月通过对全市重点房地产企业和项目现场走访、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建立定期市场调研制度,收集和记录企业对市场的研判和对相关政策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等,形成专题调研报告。
5、协助我局建立房地产行业专家库。
五、 项目服务机构相关要求
1、在江门市民政局登记备案的,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或经营范围含有技术咨询服务类、3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和没有列入严重违反失信名单的企业。(提供证明文件)
2、有独立完成房地产政策收集研究的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3、工作的团队包括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在内不少于5人,供应服务商须在投报文件中确定各项工作的负责人,并说明主要参与人员的职责及分工。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服务,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三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六、服务报价及采购确定方法
1、本次服务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含税),投标单位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低于最高限价95%的都做废标处理。
2、服务报价包含服务过程中所需的一切费用。
3、评审小组根据评分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最后得出其综合得分。得分最高者即为中标候选人。
评分办法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