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对城市品质提升工作进行系列宣传,秉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竞价采购,诚邀有资质的供应商报名。
一、采购项目及要求
本次采购针对不同的宣传需求和内容拟采购四家合作单位。详细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项目一
由国家级媒体以信息流、视频流、网页端形式发布相关图文新闻、视频新闻、访谈视频。
宣传内容:老旧小区改造、公积金线上服务、住房保障、党建引领提升物业服务、城市更新行动、城市居住社区建设等。
供应商要求:本项目服务提供方需为国家级媒体,相关宣传内容需在国家级媒体平台上发布。总报道条数不少于7条。
预算费用: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4万元(含税)。
(二)项目二
由省级媒体在省级报刊、新闻APP客户端以案例、图文专题、深度报道等多种宣传方式,向社会展示城市品质提升工作成果。包括在报刊上刊发专栏,在新闻APP客户端上推出不少于8篇深度文章,并制作不少于1条视频。
宣传内容:老旧小区改造、公积金线上服务、住房保障、党建引领提升物业服务、老旧小区设计竞赛、绿色社区创建、城市体检工作等。
供应商要求:本项目服务提供方需为省级媒体,相关宣传内容需在省级媒体平台上发布。
预算费用: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1万元(含税)。
(三)项目三
由市级媒体在市级报刊、新闻APP客户端以案例、图文专题、深度报道等多种宣传方式,向社会展示城市品质提升工作成果。包括在报刊开设系列报道栏目;以新闻形式在报刊上对工作成果中具有较高新闻价值的新举措、新政策、新成效进行宣传;在新闻APP客户端推送报刊刊发的稿件和报道以及采购方提供的相关文图、视频、政策宣传等;重点报道通过全媒体微信矩阵推送,并推荐给江门发布官微、学习强国、人民日报-江门侨都号等平台发布。
宣传内容: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公积金服务效能、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创新红色物业管理模式、城市品质提升阶段成效亮点、绿色社区创建、城市体检、城市居住社区建设等。
供应商要求:本项目服务提供方需为市级媒体,相关宣传内容需在市级媒体平台上发布。
预算费用: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0万元(含税)。
(四)项目四
由视频制作公司通过实地拍摄、采访群众等方式,制作宣传视频,以视频的形式展示工作成效,并在媒体平台上同步推送。宣传内容包括老旧小区提质改造、公积金智慧服务、公租房民生保障、红色物业管理模式、整体工作汇报视频,以上内容视频长度每条均为2分钟,合计不少于7条。另外拍摄1个有关居住社区建设,时长为3-5分钟微电影或者宣传片。
项目要求:本项目服务提供方需具有相关视频制作经验,并具有完成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预算费用: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6万元(含税)。
二、报名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
3、具有相关宣传工作项目经验,并提供相关案例。
4、应按照采购单位需求进行服务并确保人力、物力,依时完成服务和保证服务质量。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费用支付方式
(一)签订合同后,服务采购方按合同款项总额70%支付给服务提供方;
(二)服务提供方完成其负责的全部服务事项并经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剩余合同款项金额的服务费。
四、采购方式
按照《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采用公开选取方式,符合有关项目资格的服务企业均可投标。投标文件由项目采购评审小组(评审小组人员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建科、法规科等相关人员组成)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单位。
采购过程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纪委负责监督。
五、违约责任
服务提供方存在以下违约行为的,采购方则有权单方随时终止合同,且供应商应当承担双方在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1、不接受采购方的监管;
2、遇到问题不向采购方汇报情况;
3、服务质量不合格;
4、未按采购方约定进度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5、未按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六、投标响应资料
根据采购服务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一)明确具体响应的项目(本公告第一条中四选一)
(二)加盖公章的项目响应说明,内容应包括:
1、服务项目的实施计划、方案、完成时限等;
2、服务项目的详细报价;
3、其他相关业务优势等情况。
(三)相关业绩、资质证明文件等。
以上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加盖骑缝公章。材料需密封,密封袋封口处应盖公章并注明评审前不得启封字样。密封袋正面还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唯一指定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投标截止期限:请在10月22日前将上述响应文件报至江门市江海一路83号住建大厦9楼城市品质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750-3836173),逾期视为放弃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