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活动政策资金申报审核工作,我局拟就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活动资金审核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活动资金审核服务
(二)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伍万贰仟元(¥152,000.00元),服务费用是完成服务内容及要求的全包价,采取总价包干方式,所有价格、数量变动的风险均由供应商承担。
二、采购需求
(一)严格按照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活动政策的审核程序和审核要素,按时完成审核工作,包括审核商家申报材料、分类整理有关项目信息、对部分商家进行抽查、对异常交易进行复核、提供有关咨询解答服务、活动资金财务审计等。服务量预估情况见下表:
(二)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合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并结清费用时止。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服务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服务费用支付
(一)项目分三期支付:第一期:合同签订后,采购方向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50%;第二期:供应商按完成服务量提交阶段性成果报告,采购方按实计算支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80%;第三期:合同期满,供应商向采购方出具加盖注册会计师章的审计报告,经验收合格后,按实际服务量计算实际应付服务费用,超过或等于合同要求的,按总价包干,支付剩余费用,不额外付费;少于合同服务量的,以据实结算为原则,扣除已支付金额后支付剩余费用。若采购方已支付费用多于实际应付服务费用,超出部分供应商需要退还给采购方。
(二)供应商向采购方申请付款时,需先提供相当于采购方付款金额的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均须与服务合同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采购方有权拒绝付款。
(三)因采购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采购经办人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或合同服务期到期后,由供应商提出验收要求,采购方按合同及服务量清单内容结合合同期内工作实际,按照程序对合同规定的具体服务内容事项组织验收。
五、质量保证
供应商应对审核工作质量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后续审计、巡察等检查中,发现因供应商审核工作存在质量问题,造成补贴资金多付的,供应商应承担审核不力责任,并按照合同总额的5%向采购方退回服务费;情况严重的,按照合同总额的10%向采购方退回服务费。
六、项目评审标准
本项目评审标准见下表,供应商根据评审标准准备评审材料,最终得分最高的为候选供应商。
七、响应文件
(一)需提交的响应资料。
1.供应商简介。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截图。
4.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截图。
5.供应商的财务会计制度。
6.供应商缴纳社保的完税证明。
7.服务方案。包括评审标准中,申报材料审核和对商家进行抽查的工作安排,以及人员情况。(可参考下表或另行制表)
8.业绩材料,提供合同、完成(验收)证明(如有)。可参考下表或另行制表。
9.报价。供应商结合我局所列的服务量预估情况报投标总价(无需分项报价),最终以实际工作量完成情况进行结算。
(二)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有效时间内向我局提交响应文件一份(需密封并加盖公章)。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递交的(寄出当天请电话告知),以交寄日期为准。
(三)递交响应文件有效时间:2025年5月7日至5月13日17时30分。
八、联系方式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联系电话:0750-3831665。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