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相关要求,系统做好江门市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工作,深入探讨新时代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创新路径,加快推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进程,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举办江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与保护高峰论坛,以“赓续侨乡文脉·创建名城典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与保护实践”为主题,重点围绕侨乡文脉传承创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等核心议题展开深度研讨,为江门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提供战略支撑。现对江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与保护高峰论坛服务采购项目公开征集供应商。
采购项目要求详见附件,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按照有关要求,于2025年5月20日至5月22日的8:30-12:00、14:30-17:30到我局提交投标文件。我局将根据递交的投标文件,择优综合评定供应商。
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0750-3836173
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83号住建大厦9楼
附件:江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与保护高峰论坛服务采购需求
江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与保护高峰论坛服务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本次论坛拟邀请多名国家、省、市专家,论坛当天安排为上午实地考察,下午开展主题论坛。供应商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开展“江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与保护高峰论坛”的各项服务工作,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会议策划、会议组织,邀请专家,实地考察用车,宣传报道,会议展板、纪念品、手册等耗材制作,后勤保障等论坛相关的服务。
二、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服务内容为止。
三、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并承诺在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服务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经费来源及经费预算
(一)经费来源:论坛所需经费以向社会募集的方式筹集。
(二)经费预算:论坛经费预算为含税总价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费用类别可根据实际作结构性调整,包含但不限于专家劳务、调研租车、会议耗材(包括展板、会议手册等)、工作费用以及税费等类别。
五、付款及结算
采购方通过向社会募集,由捐赠单位(人)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将论坛活动资金转至服务供应方账户,实行专账管理。
六、采购方责任
(一)采购方应及时向服务供应方提供必要的资料。
(二)在服务供应方进行调研工作时,采购方应提供必要的协调及介绍等方面的便利。
(三)采购方应按照第五、六条的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筹集资金。
七、服务供应方责任
(一)服务供应方在预算范围内按照采购方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具体由采购方通过工作清单形式下达。
(二)服务供应方须定期向采购方汇报各阶段的工作进度、讨论与研究相关的问题及提交成果。
(三)服务供应方须按采购方书面意见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四)服务供应方须按照采购方案约定的服务内容提供服务,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八、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项目不属于集中采购目录清单和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服务清单,拟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通过询比价方式采购。供应商响应时间为采购方案公告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响应文件纸质材料交至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83号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9楼906室(联系人:周小姐,联系电话:0750-3836173),逾期视为放弃响应。采购人将对三家及以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定比价,参加比价供应商不足三家或符合资格要求不足三家的比价无效,调整方案后重新开展采购。
供应商根据采购服务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服务项目的工作方案;
2.服务项目的详细报价;
3.营业执照。
投标文件每一页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九、保密条款
采购方与服务供应方双方应妥善保管对方提供的资料,双方对成果文件共同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其他组织或个人转让或用于本采购方案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过错方应赔偿损失。在论坛活动结束后,采购方有权通过传播媒介、网站等形式介绍、展示论坛内容。本保密义务长期有效,不因本协议终止或解除而失效。
十、违约责任
(一)因采购方原因造成协议终止或解除,采购方应根据服务供应方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同时,服务供应方应将已完成的阶段性成果移交给采购方。
(二)采购方如要求服务供应方比合同约定时间提前交付成果时,须与服务供应方进行协商。
(三)服务供应方对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补充或修改。
(四)因服务供应方原因造成协议终止或解除,服务供应方应双倍返还采购方所支付的费用,同时应将已完成的阶段成果移交给采购方。
附件:江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与保护高峰论坛服务采购项目综合评分标准
附件:
江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与保护高峰论坛服务采购项目综合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