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规定,江门市积极开展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经深入挖据历史文化资源、全面梳理历史文化脉络、提炼历史文化价值与特色,形成《江门市申报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申报材料》(以下简称《申报材料》)。目前《申报材料》已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通过市级专家审查,现按照申报程序的有关规定,将《申报材料》进行公示,进一步征集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详细见附件《江门市申报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申报材料》主要内容)。
公示时间为30天,公示期限为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26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对该材料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便于更好地沟通和完善材料,请在提出意见或建议时,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通信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江海一路83号住建大厦906室(来信请在信封注明:《江门市申报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申报材料》公示反馈意见)
联系人/联系电话:周倩瑜/ 0750-3836173(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电子邮箱:jmszjj@jiangmen.gov.cn
附件:《江门市申报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申报材料》主要内容
江门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