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需实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档案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2026年)项目,现进行公开采购,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档案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2026年)项目。
项目概括:本次等保测评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147号令)、《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号文件)、《关于开展全国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公信安[2007]861号)、《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等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信息化项目管理,开展信息系统建设、整改、测评、备案、监督检查等工作。
测评目标:
本项目按照等级保护2.0相关标准的要求:
第一步:测评方对采购人的信息系统进行测试评估、分析差距、输出差距测评报告和安全整改建议;
第二步:采购人根据差距测评报告与安全整改建议实施安全整改;测评方需协助采购人按照等级保护相关标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步:测评方再次对采购人的信息系统进行测试评估、输出2.0验收测评报告,并协助用户方通过公安机关的备案与检查。
为此,测评方专业测评师需要通过规范的等级保护测试评估,对采购人信息系统从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两个方面的各个层面的安全控制进行整体性验证。
二、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江门市城乡建设档案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三、项目费用及报价
本次服务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24,000.00元)(含税)。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报价方式为总包干价。
四、供应商资质
(一)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五)供应商必须保证从事本项目工作的相关人员具备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所需的资历和技能,并向采购人如实提供相关人员专业经验和水平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的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六)供应商需要成立项目服务团队;
(七)项目经理须具备3年或以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管理经验;
(八)项目经理与技术服务人员必须为本公司工作人员,提供本公司社保资料证明(提供证明材料);
(九)供应商必须承诺项目的全部实施人员均在项目投标提交的人员名单之内;
(十)其他:
(1)如果供应商的人员未能满足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在服务方工作期间,根据服务质量随时要求更换人员,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相关责任由成交供应商独立承担。
(2)若成交供应商需要更换核心服务人员,应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采购人项目总负责人,并附上相应人员的详细简历供采购人进行审核,只有获得采购人项目总负责人的正式批准后方能进行更换。
五、结算及支付方式
(一)服务费用分两期支付,合同签订且生效后,采购方向供应商支付第一期款项,即合同总价的50%;项目通过等保测试,出具等保2.0测评报告,并通过公安机关的备案与检查后,采购方向供应商支付第二期款项,即合同总价的50%。
(二)供应商向采购方申请付款时,需先提供相当于采购人付款金额的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均必须与服务方合同名称一致,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三)因采购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规定的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相关手续审核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六、响应文件
根据采购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项目响应文件书
项目响应价格表
项目服务总体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人员配备等)
项目实施具体工作流程
供应商经营业务、业绩情况
供应商资质资料
评分标准要求的其他资料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请在发布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响应文件送至江门市江海一路83号住建大厦1楼江门市名城保护和城建档案管理中心,逾期视为放弃响应。
响应文件需采用封套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
八、评分标准
价格分计算方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总分:40分)
备注:仅对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评分小数点保留两位。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总分:50分)
备注:仅对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评分小数点保留两位。
价格部分评分标准(10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先生,联系电话:0750-3829709。
联系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83号住建大厦一楼。
江门市名城保护和城建档案管理中心
2026年7月13日
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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