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住建局、城市综合管理局、住建水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工作效能。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发〔2016〕24号)的要求,结合当前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开展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方案》为指导,坚持高质量加强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和体能培训工作,全面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努力塑造一支素质高、作风硬、纪律严、廉洁高效的城管执法队伍,不断提高我市城市管理执法水平。
二、培训内容
围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格局”为主题,就城市管理、城管执法、违法建设治理、智慧城管、城市管理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适用、执法行为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典型案例分析等内容。
三、培训对象
各市(区)住建局、城管局、住建水务局(含城管监察大队、下属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卫事业单位)、镇(街)城管部门等领导、执法人员及协管员。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班分两期举办,每期安排50人以上。
(一)培训时间:
第一期:2018年7月2日-6日,共5天。
第二期:2018年7月16日-20日,共5天。
(二)培训地点:湖南省湖南大学法学院。
五、报名时间
2018年6月15日前,由参培单位负责统一汇总填妥参培人员报名表,连同每个学员蓝底或红底的证件彩照电子版(文档上注明“姓名+单位”),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江门市建设培训中心邮箱:P3273823@163.com。
培训中心联系电话:3831905,联系人:苏小姐。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2750元/人,共5天(含住宿费、伙食费、场地费、授课费、资料费)。请于6月20日前将培训费由参培人所在单位统一转帐到江门市建设培训中心:(账户名称:江门市建设培训中心;账号:706860635195;开户行:中国银行江门住建大厦支行)。我中心向汇款单位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
七、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学员妥善安排好工作后参加学习,培训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二)我中心收到培训费后,不作退款,但可提前更改参培人员名单。
(三)着装要求:统一着城管新执法服装,男戴大檐(凉)帽、女戴卷檐(凉)帽、着城管制式皮鞋。无新式城管执法制服的请自备白衬衣、黑长裤、黑皮带和黑色皮鞋。
(四)交通安排。
1、第一期报到时间为7月2日。建议乘坐江门城轨至广州南(C7238车次,11:22开出);广州南至长沙南高铁(G632车次,13:13开出)。
返程为7月6日,建议乘坐长沙南至广州南高铁(G1109车次,10:29开出);广州南至江门东站城轨(C7227车次,13:55开出)。
2、第二期报到时间为7月16日。建议乘坐江门城轨至广州南(C7238车次,11:22开出);广州南至长沙南高铁(G632车次,13:13开出)。
返程为7月20日,建议乘坐长沙南至广州南高铁(G1109车次,10:29开出);广州南至江门东站轻轨(C7227车次,13:55开出)。
搭乘上述车次的学员学校将安排车辆接送。搭乘其他时间车次或其它交通工具的,学校将不作安排接送。
(五)报到地点:兴威华天大酒店,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南二环306号(近南郊公园)。酒店联系电话:0731-88099888。湖南大学联系电话:18508414141;联系人:付老师。
附件:培训学员报名表。
江门市建设培训中心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