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船厂跨江桥梁项目已由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江发改投资[2020]103号)。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该项目招标人为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控、运营过程健康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船厂跨江桥梁项目施工监控、运营过程健康监测服务(第二次)
2.2建设地点:江门市蓬江区、江门市江海区
2.3项目概况:桥梁的总体跨径布置为(3×30+33)m 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52+76+46)m 斜拉桥和异形拱桥协作体系钢箱梁桥+(4×30)m 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全长421m,主桥主跨总宽26.5m,其余总宽15.5m。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按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相关规范和规定及质量监督部门要求,对船厂跨江桥梁项目进行施工监控、运营过程健康监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收集施工控制计算中有关的基础资料、试验数据等,对施工全过程进行仿真计算分析,制定桥梁施工监控方案及监控细则。
(2)施工过程中对桥墩基础沉降,钢箱梁、钢导梁变形、应力、温度、顶推方向位移(含水平、竖向、左右同步监测),拱肋、索塔变形、应力,拉索、吊杆的索力进行全过程的跟踪量测,及时预警并对下阶段施工提出合理化建议。
(3)收集并分析桥梁各施工阶段的监控数据,验证桥梁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并提出对该类型桥梁在设计及施工方面的优化建议,编制完成桥梁施工监控报告等。
(4)对运营过程中桥墩基础沉降、钢箱梁变形、应力、温度,索塔变形、应力,拉索、吊杆的索力跟踪量测,为实现对桥梁结构科学管理、养护、维修及运营决策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运营安全提供依据。
(5)项目建设需要的其它监控、监测项目。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指定的与本项目系统相关的其他监控、监测。
(6)服务范围除以上施工监控和运营过程健康监测工作外,还包括:
1.妥善保管施工监控预埋、预设的各种测试元件,并保证测试元件的可靠性和耐久性(永久性预埋、预设的各种测试元件属于招标人财产)。完成监测后将测试元件的埋置位置、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使用说明等一并移交给招标人。
2.在进行监控、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总承包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以及招标人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3.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控、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控、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控、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监控、监测必须保证本项目竣工验收和在城建档案馆备案。
2.5监控监测工期为:服务周期从招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进场至主桥建成通车后一年为止。
2.6工程监控监测服务费:约 1633654.40 元。
2.7(1)施工监控的目的:施工过程中对桥梁结构进行实时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对设计的施工过程进行相应的调整,使桥梁建成时最大可能地接近设计状态,这就是施工监控工作的最终目标。施工监控的最基本要求是确保施工中结构的安全和确保结构形成后的线形和内力状态符合设计要求。(2)运营过程健康监测的目的:为实现对桥梁结构科学管理、养护、维修及运营决策,确保运营安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其认证范围覆盖本项目招标主要内容。如CMA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3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今已独立完成过一项桥梁工程监测项目的业绩,市政、公路、铁路车行桥梁均可计算,但人行天桥不计算业绩。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路桥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结构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6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公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6月8日 08 时30分至 2021年 6月29 日 09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网址: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
5.投标申请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截止时间为:2021年 6月29日上午09时 30分前送至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 0750-3339872 传 真: 0750-3339872
日 期: 2021 年 6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