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山路(江海路—五邑路)工程 项目,江门市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批准,批准文号为:江发改投资【2015】190号文。现对本项目道路路基沉降、位移监测及高边坡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山路(江海路--五邑路)工程之道路路基沉降、位移监测及高边坡监测工程
2.2建设地点:项目起点位于江海路,向南止于五邑路
2.3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全长2937米,城市I级主干道标准。
招标范围:(1)道路工程路基沉降、位移监测(包括水平位移监测、垂直位移监测、地面沉降监测、边桩位移监测、深层水平位移监测、电塔沉降监测)等;(2)高边坡监测(包括水平位移监测、垂直位移监测、预应力监测)等,具体按设计图纸要求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内容:道路路基沉降、位移监测及高边坡监测;本项目招标工程监测费:417097.61元。
监测工期:按现场施工进度配合监测工作,监测工作必须从边坡开挖直至建成营运后不少于1年。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认证范围覆盖本项目招标内容)。
3.3、投标人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证书。
3.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测量专业或岩土(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职称或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要求,省外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证明材料(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6、投标人需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公司、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此前(从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计)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详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2015年5月8日印发《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本证明开标时提交,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3.7、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江建〔2017〕477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
3.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时间: 2018 年6月7日至6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门市堤西路88号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4.3报名需提交的资料:(1)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准备一式两份,且必须加盖公章,投标申请人凭投标报名表回执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罗小姐;联系电话:0750-3550448。
4.4本次招标文件以电子版(或书面纸质版)发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投标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于2018年6月27日上午9时30分以前送至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本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建设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50-3887992 联系电话:0750-3550448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