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自然资函〔2025〕264号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国道G240 线台山大江至
那金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国道 G240 线台山大江至那金段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业经我省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国道 G240 线台山大江至那金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自然资函〔2022〕83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国道 G240 线台山大江至那金段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2〕105号)转发给你局,请按照要求及时办理供地手续,并请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及时发布《征收土地公告》,落实征地补偿及其他补偿费用的支付工作。
二、请将征地实施情况及时录入省级土地市场监测与监管系统。
三、应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四、请你局凭本通知,办理被征收土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2025 年3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台山市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