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自然资函〔2025〕170号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省道S270 线鹤山赤岗村至
霄南村段改扩建工程(二期)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省道 S270 线鹤山赤岗村至霄南村段改扩建工程(二期)建设用地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省道 S270 线鹤山赤岗村至霄南村段改扩建工程(二期)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4〕171号)转发给你局,请按照要求及时办理供地手续,并请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及时发布《征收土地公告》,落实征地补偿及其他补偿费用的支付工作。
二、请将征地实施情况及时录入省级土地市场监测与监管系统。
三、应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四、请你局凭本通知,办理被征收土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27日
公开方式:不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