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粤江林许准〔2024〕120号(关于同意广州市东方红保健品有限公司出售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行政许可决定)
项目名称:
收购、出售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审批类别:
普通
许可内容:
同意在江门市蓬江区海逸城邦花园大昌超市海逸店东方红专柜和江门市蓬江区天福路76号大昌超市怡景湾店东方红专柜出售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冬虫夏草(Ophiocordyceps sinensis)。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州市东方红保健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91440101712480292K
法人代表姓名:
何赛敏
许可决定日期:
2024年11月28日
许可截止期:
2025年11月27日
许可机关:
广东省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