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项目用海选址、用海方式、面积及用途等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原则同意广台高速公路开平至台山段深井河特大桥用海预审意见延期。 二、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已通过专家评审,修改完善后可作为今后项目用海审核的依据。 三、项目用海范围压占台山市深井镇獭山村马头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台集有〔2012〕第 00801059 号),项目正式申请用海前需协调属地政府收回该集体土地所有权,并做好不动产注销登记工作。 四、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非核心保护区有限人为活动,正式申请用海前须按规定逐级报省人民政府出具有限人为活动认定意见。 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施工过程中应严格保护好红树林及其生境,避免出现破坏、侵占红树林湿地等行为,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减轻项目对红树林生长的不利影响。 六、请根据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确定的利益相关者,妥善处理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签订相关协调意见或协议。 七、根据海域使用管理法律法规规定,你公司可按规定申请项目核准。项目核准后,请及时依程序报送用海申请。项目未取得海域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之前,严禁擅自开工。 八、本用海预审意见有效期截至 2026 年 1 月 12 日(与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报批稿有效期一致),若有效期内仍未完成项目核准,或项目用海选址、用海方式、面积及用途等发生改变的,应当重新提出用海预审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