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台山市交通陆岛开发公司停车场围填海项目用海的批复》(粤府海审〔2025〕(1)6号)和海域使用权证书(海域管理号:2025B44078101817),该项目批准填海面积0.3831公顷,现已完成填海施工。经专家验收组评审验收,该项目实际填海面积0.3831公顷,不存在不合理改变批准范围或超批复面积实施填海的情形,已落实用海批复要求,同意该项目通过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 二、根据该项目填海成陆情况,将项目实际填海范围拆分为“填海成陆”和“护坡”两个宗海单元。其中,“填海成陆”面积为0.3631公顷,可按规定申请办理海域使用权注销登记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护坡”面积为0.02公顷,位于海岸线向海一侧,可按规定申请办理海域使用权变更登记。 三、请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省管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流程》和不动产登记有关规定,到台山市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海域使用权注销、变更登记,同时按照土地管理规定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