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你单位于2025年9月19日向本机关提交的江门市西坑林场黑石尖工区第一林班440785042003000100014小班(地块);黑石尖工区第二林班440785042003000200005、440785042003000200003 小班(地块) 商品林采伐行政许可申请,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和标准,本机关作出下列决定: 同意林木采伐申请;请严格按照采伐证要求进行采伐作业。 江门市采字〔2025〕39号〔行政许可文件〕将于本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