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效办成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6〕215号)精神,切实做好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办事指引。
一、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办事指南
(一)事项简介
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是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围绕企业购置不动产过程中涉及的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纳税申报、贷款审批和有关信息核验等环节通过流程优化、系统联通和数据共享,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规范的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集成办理服务。
(二)服务对象:法人企业。
(三)事项清单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代理人个人身份信息核验、贷款审批、不动产交易纳税申报。
(四)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5.《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6.《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不动产登记税费一窗办理业务指引(试行)》的通知;
8.《不动产登记规程》;
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
10.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 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广东省不动产登记金融“总对总”服务工作的通知;
11.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能源局 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关于印发《不动产登记“一件 事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12.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能源局 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关于印发《不动产登记 “一件事一次办”业务指引》的通知。
(五)材料清单
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材料清单见第二点。
(六)办理流程
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办事流程见第三点。
(七)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企业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不动产登记专题。选择江门市的入口,依据系统提示进行办理。
2.线下办理:企业可在江门市不动产登记大厅企业专窗、银行网点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窗口,按照指引进行办理。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九)办理进度查询
1.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不动产登记专题,不动产所在地市的入口,按照系统提示及进行查询。
2.在不动产登记大厅的窗口或自助机上进行查询。
二、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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