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根据鹤山市委建议意见,经中共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党组6月15日研究决定:
李志强同志任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中共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