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海区自然资源局党组:
根据江海区委建议意见,经中共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党组研究决定:
陈艳同志任江海区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怀九州同志的江海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中共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