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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妇发[2008]24号
市直单位妇女组织、社会热心人士:
江门市妇女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成立于2004年,成立4年来,共接待处理妇女群众信访事件1238宗,有效维护了这些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平安侨乡、和谐江门的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社会资源共享,更好地处理新时期各种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问题,江门市妇联拟在原来队伍的基础上,诚邀江门市区(包括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内热心妇女儿童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到志愿服务中,进一步扩大妇女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
希望社会各界热心妇女儿童事业的人士积极报名参加,为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家庭和睦,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尽一份力。
自愿参加江门市妇女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的人士,于2008年6月底前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1、上门报名。直接到江门市妇联报名,市妇联地址:白沙大道西1号,市政府综合楼三楼;
2、可登陆妇联网站:http://fl.jiangmen.gov.cn,下载报名表格,按要求填好后发到jmflyuan@126.com或 fulian@pub.jiangmen.gd.cn
3、电话报名。致电江门市妇联进行电话报名。
联系人、联系电话:陈华 3273372;袁美兰 3273365;陈日开:3273376。
附:1、参加江门市妇女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须知
2、江门市法律服务志愿者报名表
江门市妇女联合会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四日
参加江门市妇女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须知
江门市妇女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是在江门市妇联直接领导下的,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服务阵地。
一、服务宗旨
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帮助经济困难的妇女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家庭和睦,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服务承诺
关心妇女儿童,热情接待,耐心解答,主持正义,依法维权。
三、服务内容
1、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服务,解答法律疑难问题;
2、为妇女开展婚姻家庭问题咨询、心理咨询、法律法规咨询、政策咨询;
3、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免费代理法律诉讼;
4、协调有关职能部门依法解决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问题;
5、耐心倾听妇女的倾诉,积极开导妇女群众,以积极心态应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服务形式
1、服务时间、人员:
江门市妇女法律服务中心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全天服务,主要由妇联专职干部接访,其中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各安排一名志愿者同时接访。
2、服务地点:江门市妇女法律服务中心
地址:江门市儿童服务中心内(胜利路44号之一)
江门市法律服务志愿者报名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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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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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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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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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志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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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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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赵深芳 编审:叶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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