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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0014349007062431/2005-00037 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05-04-27
名称: 转发省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 2005年“五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通知 江府明电[2005]12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0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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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 2005年“五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通知 江府明电[2005]12号

发布日期:2005-04-27  浏览次数:-
(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特 急              江府明电[2005]12号       转发省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   2005年“五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现将省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五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通知 》(粤办明电[2005]8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五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重要性,根据省府办公厅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迅速制定旅游黄金周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五一”黄金周各项工作做到“安全、卫生、文明、顺畅”。要坚持假日值班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假日旅游动态,发现异常情况和发生旅游安全事故,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五一”黄金周结束后,各市、区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黄金周工作总结和旅游统计工作,并于5月12日前书面报市假日旅游协调小组办公室。市假日旅游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24小时值班电话:3515566;传真:3551300。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特 急              江府明电[2005]12号

 

转发省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

2005年“五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现将省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五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通知 》(粤办明电[2005]8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五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重要性,根据省府办公厅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迅速制定旅游黄金周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五一”黄金周各项工作做到“安全、卫生、文明、顺畅”。要坚持假日值班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假日旅游动态,发现异常情况和发生旅游安全事故,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五一”黄金周结束后,各市、区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黄金周工作总结和旅游统计工作,并于5月12日前书面报市假日旅游协调小组办公室。市假日旅游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24小时值班电话:3515566;传真:3551300。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