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0014349007062431/2005-00066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05-07-08
名称: 关于废止江门市区液化石油气 重量检查规定的通知 江府办[2005]46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05-07-08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关于废止江门市区液化石油气 重量检查规定的通知 江府办[2005]46号

发布日期:2005-07-08  浏览次数:-
(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江府办[2005]46号       关于废止江门市区液化石油气   重量检查规定的通知       蓬江、江海、新会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因《江门市区液化石油气重量检查规定》(江府办[1999]66号)已不能适应我市液化石油气规范管理的需要,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决定予以废止。凡在我市区销售液化石油气的单位,其充装量必须符合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GB17267-1998)等法规和标准要求。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六月十五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文件 规定 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05年6月15日印发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江府办[2005]46号

 

关于废止江门市区液化石油气

重量检查规定的通知

 

蓬江、江海、新会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因《江门市区液化石油气重量检查规定》(江府办[1999]66号)已不能适应我市液化石油气规范管理的需要,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决定予以废止。凡在我市区销售液化石油气的单位,其充装量必须符合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GB17267-1998)等法规和标准要求。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六月十五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文件 规定 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05年6月15日印发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