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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0014349007062431/2006-00063 分类: 卫生、体育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06-07-27
名称: 关于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实行节育奖的通知 江府办[2006]60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06-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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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实行节育奖的通知 江府办[2006]60号

发布日期:2006-07-27  浏览次数:-
(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江府办[2006]60号   关于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实行节育奖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粤发[2006]9号),进一步深化我市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稳定低生育水平,经市政府十二届三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2006年7月1日起,对全市农村只生一孩结扎或纯生二女结扎家庭实行一次性“节育奖”。     一、奖励对象     我市农村户口的育龄夫妇在只生育一个孩子或纯生二个女孩后,一方落实了绝育措施的家庭。     二、奖励标准     符合条件的家庭每户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  三、奖励金的筹措和奖励办法     奖励金由市本级和各市、区财政共同承担。市本级财政承担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的10%,开平市、鹤山市的20%,台山市、恩平市的30%奖励金,其余部分由各市、区承担。奖励金的具体发放办法由各市、区自行制定。     对全市农村只生一孩结扎或纯生二女结扎家庭实行“节育奖”是我市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又一重大举措,对稳定低生育水平和有效控制人口增长,全面提高我市计划生育工作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市、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对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口计生局反映。       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 奖励 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06年7月3日印发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江府办[2006]60号


关于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实行节育奖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粤发[2006]9号),进一步深化我市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稳定低生育水平,经市政府十二届三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 2006年7月1日起 ,对全市农村只生一孩结扎或纯生二女结扎家庭实行一次性“节育奖”。

 一、奖励对象

  我市农村户口的育龄夫妇在只生育一个孩子或纯生二个女孩后,一方落实了绝育措施的家庭。

  二、奖励标准

  符合条件的家庭每户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奖励金的筹措和奖励办法

  奖励金由市本级和各市、区财政共同承担。市本级财政承担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的10%,开平市、鹤山市的20%,台山市、恩平市的30%奖励金,其余部分由各市、区承担。奖励金的具体发放办法由各市、区自行制定。

  对全市农村只生一孩结扎或纯生二女结扎家庭实行“节育奖”是我市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又一重大举措,对稳定低生育水平和有效控制人口增长,全面提高我市计划生育工作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市、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对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口计生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 奖励 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06年7月3日 印发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