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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0014349007062431/2006-00076 分类: 工业、交通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06-09-25
名称: 关于确定江门市申报国家级高新区范围及名称的通知 江府[2006]35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06-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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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江门市申报国家级高新区范围及名称的通知 江府[2006]35号

发布日期:2006-09-25  浏览次数:-
(   江门市人民政府文件       江府[2006]35号    关于确定江门市申报国家级高新区   范围及名称的通知       蓬江区、新会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 根据江门市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专家小组的建议,现对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一区三园”模式进行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范围和各园区的名称给予确定:     一、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江门高新区”)由“一区三园”组成,“三园”分别为:江门市高新技术产业中心园区、新会创新产业园区(广东江门新会经济开发区)和蓬江创新产业园区(江沙工业走廊棠下基地,含丰盛工业园部分和台商工业园)。    二、江门高新区规划面积24.26平方公里,其中已开发面积17.26平方公里;待开发面积7平方公里。    三、上述规划面积中,江门市高新技术产业中心园区规划面积12.21平方公里(其中已开发7.21平方公里、待开发5平方公里);新会创新产业园区规划面积7.05平方公里(均为已开发面积);蓬江创新产业园区规划面积5平方公里(其中已开发3平方公里、待开发2平方公里)。   特此通知。      江门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九月三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申报 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06年9月5日印发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

江门市人民政府文件

 

江府[2006]35号  


关于确定江门市申报国家级高新区

范围及名称的通知

 

蓬江区、新会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江门市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专家小组的建议,现对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一区三园”模式进行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范围和各园区的名称给予确定:

  一、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江门高新区”)由“一区三园”组成,“三园”分别为:江门市高新技术产业中心园区、新会创新产业园区(广东江门新会经济开发区)和蓬江创新产业园区(江沙工业走廊棠下基地,含丰盛工业园部分和台商工业园)。

 二、江门高新区规划面积24.26平方公里,其中已开发面积17.26平方公里;待开发面积7平方公里。

 三、上述规划面积中,江门市高新技术产业中心园区规划面积12.21平方公里(其中已开发7.21平方公里、待开发5平方公里);新会创新产业园区规划面积7.05平方公里(均为已开发面积);蓬江创新产业园区规划面积5平方公里(其中已开发3平方公里、待开发2平方公里)。

  特此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九月三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申报 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06年9月5日 印发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