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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0014349007062431/2006-00098 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06-12-22
名称: 转发市经贸局市质监局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名牌带动战略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的通知 江府办[2006]114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0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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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经贸局市质监局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名牌带动战略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的通知 江府办[2006]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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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江府办[2006]114号    转发市经贸局市质监局关于贯彻落实   全省名牌带动战略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的通知   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  市经贸局、市质监局《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名牌带动战略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贸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二月八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名牌战略 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06年12月12日印发       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名牌带动战略   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    市经济贸易局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OO六年十一月       为贯彻落实全省名牌带动战略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我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工作上新台阶,促进我市经济进一步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形成共识、加强领导   我市已成立了抓质量创名牌工作领导小组,并实行由市经贸局、市质监局、市科技局等12个部门组成的江门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联席会议制度。今后要充分发挥工作领导小组及联席会议的重要作用,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加强对创名牌、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指导和协调。   (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在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方针和工作目标。继续贯彻执行市政府《关于广泛深入开展抓质量创名牌活动的意见》、《江门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实施方案》。   (二)各级政府要将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摆上政府议事日程,作为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形成共识,充分认识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必然要求,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途径。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是促进企业和地方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各级政府要相应建立各级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做好规划、指导和协调工作,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及时解决在实施名牌带动战略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取得更大实效。   (三)各级政府要对创名牌工作继续给予政策支持,及时兑现有关优惠政策,充分调动企业争创名牌、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积极性。   二、引导企业加强质量基础工作,为创名牌提供保障   企业是创名牌、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主体。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引导企业加强质量基础工作,为创名牌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积极支持企业贯彻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协助企业通过各种必要的质量认证或生产许可,积极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广泛推行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推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对列入本市主要产业的重点产品要逐步执行标准生产,具体目标为:2006年要100%按国内行业以上标准组织生产,其中30%以上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2007年80%以上按国家以上标准组织生产,其中50%以上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2008年100%按国家以上标准组织生产,其中60%以上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2009年70%以上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2010年85%以上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   (二)进一步加大对标准化基础工作投入,重点加大产品质量检测和科研技术机构(如设立在我市的省摩托车产品检测中心、省不锈钢产品检测站、市服装与纺织品检测站等)的资金和技术投入。   (三)鼓励企业建立健全技术创新体系,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积极参与关键领域重点突破攻关项目,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提升产业竞争能力;鼓励企业间建立技术联盟,支持长期性、高水平的技术开发合作;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共建研发中心,加快高校、科研成果转化。   (四)鼓励企业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引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零缺陷管理、六西格玛等新的管理方法,规范企业管理,提高质量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利用市质量管理协会这个平台,深入开展群众性的质量管理活动和QC小组活动,大幅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水平,提高企业产品竞争力,为企业创建名牌打下坚实基础。   三、加强名牌培育工作、争创更多的名牌产品   我市已制定江门市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三年培育目录。今后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该目录,要以培育目录为基础,加大对名牌产品的培育工作,要认真研究解决争创名牌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和制约因素,综合运用多种方式,集中资源、力量,着力培育和发展一大批优势产品,为我市争创更多的名牌产品提供充足的后备力量。   (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要明确重点,科学规划,加强引导,稳步推进创名牌、名标工作。要政企联动,争创名牌、名标,企业与相关部门都要发挥好各自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相关部门要动员企业、协助企业做好申报工作,要主动联系沟通中央、省有关部门,尤其是工商、质监两个部门要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了解情况,做好工作,使我市争创省、国家名牌、名标工作有新突破。有能力的企业要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及早加入创名牌行列,通过创名牌活动促进企业加快发展。   (二)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作用。行业协会在政府和企业之间担当着桥梁与纽带的角色,协会应当在实施名牌带动战略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经贸部门对行业协会要加强指导,对其工作给予支持,使行业协会在组织企业创名牌和对产品进行评价、推荐,以及打造区域品牌等工作中起到积极的作用。   (三)把培育名牌产品和知名龙头企业作为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重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对列为重点培育的产品和企业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尽快形成一批优势产品和龙头企业,并争创一大批名牌产品。具体目标为:每年争创中国名牌(驰名商标)2~3个,省名牌和著名商标5~6个,使我市名牌总数保持全省前列。   四、加大对名牌产品的保护力度,形成创名牌的良好环境   积极开展名牌保护工作,指导企业提高品牌的保护意识。继续深入开展市场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进一步加大力度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以及侵犯注册商标、知识产权的行为,营造良好的保护名牌的环境氛围。要把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列为“打假扶优”的重点保护对象,对制假、售假案件以及侵犯名牌产品注册商标、知识产权的行为,优先受理,重拳出击,形成强大的保护名牌声势,努力营造有利于推动创名牌工作的社会环境。要通过对名牌产品、企业的表彰和奖励,树立典型,提高企业创名牌的积极性。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加大对名牌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名牌产品、企业的知名度,正确引导消费,形成重视名牌、爱护名牌、宣传名牌、消费名牌、发展名牌的良好环境。       附件:江门市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名牌带动战略工作会议精神的工作分解表   江门市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名牌带动战略   工作会议精神的工作分解表   编号   内  容   责任单位   1   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在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方针和工作目标。   市经贸局、   名牌带动联席会议   成员单位   2   各级政府将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摆上政府议事日程,作为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相应建立各级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做好规划、指导和协调工作。   各市(区)政府   3   各级政府对创名牌工作继续给予政策支持,及时兑现有关优惠政策,充分调动企业争创名牌、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积极性。   各市(区)政府   4   积极支持企业贯彻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   准、地方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加大对标准化基础设施投入。   市质监局   5   鼓励企业建立健全技术创新体系,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市经贸局、市科技局   6   进一步补充和完善江门市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三年培育目录,争创更多的名牌产品。   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   )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江府办[2006]114号  


转发市经贸局市质监局关于贯彻落实
全省名牌带动战略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经贸局、市质监局《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名牌带动战略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贸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二月八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名牌战略 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06年12月12日印发

 

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名牌带动战略

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

 市经济贸易局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OO六年十一月

 

为贯彻落实全省名牌带动战略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我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工作上新台阶,促进我市经济进一步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形成共识、加强领导

我市已成立了抓质量创名牌工作领导小组,并实行由市经贸局、市质监局、市科技局等12个部门组成的江门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联席会议制度。今后要充分发挥工作领导小组及联席会议的重要作用,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加强对创名牌、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指导和协调。

(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在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方针和工作目标。继续贯彻执行市政府《关于广泛深入开展抓质量创名牌活动的意见》、《江门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实施方案》。

(二)各级政府要将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摆上政府议事日程,作为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形成共识,充分认识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必然要求,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途径。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是促进企业和地方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各级政府要相应建立各级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做好规划、指导和协调工作,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及时解决在实施名牌带动战略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取得更大实效。

(三)各级政府要对创名牌工作继续给予政策支持,及时兑现有关优惠政策,充分调动企业争创名牌、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积极性。

二、引导企业加强质量基础工作,为创名牌提供保障

企业是创名牌、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主体。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引导企业加强质量基础工作,为创名牌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积极支持企业贯彻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协助企业通过各种必要的质量认证或生产许可,积极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广泛推行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推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对列入本市主要产业的重点产品要逐步执行标准生产,具体目标为:2006年要100%按国内行业以上标准组织生产,其中30%以上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2007年80%以上按国家以上标准组织生产,其中50%以上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2008年100%按国家以上标准组织生产,其中60%以上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2009年70%以上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2010年85%以上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

(二)进一步加大对标准化基础工作投入,重点加大产品质量检测和科研技术机构(如设立在我市的省摩托车产品检测中心、省不锈钢产品检测站、市服装与纺织品检测站等)的资金和技术投入。

(三)鼓励企业建立健全技术创新体系,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积极参与关键领域重点突破攻关项目,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提升产业竞争能力;鼓励企业间建立技术联盟,支持长期性、高水平的技术开发合作;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共建研发中心,加快高校、科研成果转化。

(四)鼓励企业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引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零缺陷管理、六西格玛等新的管理方法,规范企业管理,提高质量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利用市质量管理协会这个平台,深入开展群众性的质量管理活动和QC小组活动,大幅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水平,提高企业产品竞争力,为企业创建名牌打下坚实基础。

三、加强名牌培育工作、争创更多的名牌产品

我市已制定江门市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三年培育目录。今后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该目录,要以培育目录为基础,加大对名牌产品的培育工作,要认真研究解决争创名牌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和制约因素,综合运用多种方式,集中资源、力量,着力培育和发展一大批优势产品,为我市争创更多的名牌产品提供充足的后备力量。

(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要明确重点,科学规划,加强引导,稳步推进创名牌、名标工作。要政企联动,争创名牌、名标,企业与相关部门都要发挥好各自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相关部门要动员企业、协助企业做好申报工作,要主动联系沟通中央、省有关部门,尤其是工商、质监两个部门要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了解情况,做好工作,使我市争创省、国家名牌、名标工作有新突破。有能力的企业要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及早加入创名牌行列,通过创名牌活动促进企业加快发展。

(二)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作用。行业协会在政府和企业之间担当着桥梁与纽带的角色,协会应当在实施名牌带动战略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经贸部门对行业协会要加强指导,对其工作给予支持,使行业协会在组织企业创名牌和对产品进行评价、推荐,以及打造区域品牌等工作中起到积极的作用。

(三)把培育名牌产品和知名龙头企业作为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重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对列为重点培育的产品和企业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尽快形成一批优势产品和龙头企业,并争创一大批名牌产品。具体目标为:每年争创中国名牌(驰名商标)2~3个,省名牌和著名商标5~6个,使我市名牌总数保持全省前列。

四、加大对名牌产品的保护力度,形成创名牌的良好环境

积极开展名牌保护工作,指导企业提高品牌的保护意识。继续深入开展市场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进一步加大力度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以及侵犯注册商标、知识产权的行为,营造良好的保护名牌的环境氛围。要把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列为“打假扶优”的重点保护对象,对制假、售假案件以及侵犯名牌产品注册商标、知识产权的行为,优先受理,重拳出击,形成强大的保护名牌声势,努力营造有利于推动创名牌工作的社会环境。要通过对名牌产品、企业的表彰和奖励,树立典型,提高企业创名牌的积极性。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加大对名牌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名牌产品、企业的知名度,正确引导消费,形成重视名牌、爱护名牌、宣传名牌、消费名牌、发展名牌的良好环境。

 

附件:江门市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名牌带动战略工作会议精神的工作分解表


江门市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名牌带动战略

工作会议精神的工作分解表

               

编号

 

责任单位

1

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在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方针和工作目标。

市经贸局、

名牌带动联席会议

成员单位

2

各级政府将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摆上政府议事日程,作为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相应建立各级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做好规划、指导和协调工作。

各市(区)政府

3

各级政府对创名牌工作继续给予政策支持,及时兑现有关优惠政策,充分调动企业争创名牌、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积极性。

各市(区)政府

4

积极支持企业贯彻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

准、地方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加大对标准化基础设施投入。

市质监局

5

鼓励企业建立健全技术创新体系,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市经贸局、市科技局

6

进一步补充和完善江门市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三年培育目录,争创更多的名牌产品。

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