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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0014349007062431/2008-00027 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08-05-09
名称: 关于2007年全市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目标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报 江府办[2008]30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08-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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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全市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目标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报 江府办[2008]30号

发布日期:2008-05-09  浏览次数:-
(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江府办[2008]30号    关于2007年全市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   转移就业培训目标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就业、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全面贯彻落实促进就业的积极方针政策,把就业和再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并纳入各级政府主要考核目标,通过认真落实就业目标责任制,全市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完成就业目标任务情况。全市新增就业岗位23133个,完成省考核任务115.67%;安置下岗失业人员7397人,完成省考核任务127.53%;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456人,完成省考核任务172.8%;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49%内,比既定的目标低1.01个百分点;完成省下达三年30万城乡就业援助目标任务7017人,超额完成任务17%;组织高技能人才培训3044人,其中高级工培训2293人,超额完成任务53%,技师培训751人,高技能人才培训任务超额完成50%以上,全市高技能人才队伍比上年增长44%;全市积极推进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工作,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人数为160人,贷款金额为320万元。贷款人数和贷款金额两项指标均处于全省前列。   (二)转移农民就业培训取得新进展。全市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34365人,完成任务101.67%,培训后转移就业26341人,培训后就业率达76.65%;全市组织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18823人,完成省下达任务121%,培训后就业率达96%;组织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21802人,完成省下达任务109%。   (三)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明显提高。全市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5134人,完成任务102.68%,经培训实现就业3500人,培训后再就业率达68%;组织创业培训任务749人,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49.8%,培训后成功创业312人,创业成功率达42%。   二、存在问题   2007年考评结果反映,全市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在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迫切需要解决,主要有:一是个别区基层劳动保障机构管理关系没有理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没有统一由区劳动保障部门垂直管理,工作定位不明确,服务效果不明显;二是有的市、区尚未按省“五个一”工程要求,建立综合性职业培训基地;三是《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使用发放工作未达到省明确的发放率的要求;四是个别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专项资金落实不到位。   各市、区要对2007年市组织考评中被扣分的主要存在问题,进行认真的分析和查找原因,并在2008年5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2008年6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劳动保障局),汇总综合后报市政府。   三、考评结果通报   经各市、区自查及市考评检查组复查评定,各市、区就业再就业工作考评分数如下:新会区98分、开平市98分、恩平市95分、鹤山市94分、蓬江区93分、江海区93分、台山市91分;各市、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考评分数如下:新会区99分、开平市99分、蓬江区97分、江海区97分、恩平市97分、鹤山市96分、台山市90分。   根据《印发江门市2007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江府办[2007]110号),市政府决定对在2007年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各项考核指标达标的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给予通报表彰。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   )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江府办[2008]30号 


关于2007年全市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

转移就业培训目标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就业、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全面贯彻落实促进就业的积极方针政策,把就业和再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并纳入各级政府主要考核目标,通过认真落实就业目标责任制,全市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完成就业目标任务情况。全市新增就业岗位23133个,完成省考核任务115.67%;安置下岗失业人员7397人,完成省考核任务127.53%;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456人,完成省考核任务172.8%;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49%内,比既定的目标低1.01个百分点;完成省下达三年30万城乡就业援助目标任务7017人,超额完成任务17%;组织高技能人才培训3044人,其中高级工培训2293人,超额完成任务53%,技师培训751人,高技能人才培训任务超额完成50%以上,全市高技能人才队伍比上年增长44%;全市积极推进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工作,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人数为160人,贷款金额为320万元。贷款人数和贷款金额两项指标均处于全省前列。

(二)转移农民就业培训取得新进展。全市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34365人,完成任务101.67%,培训后转移就业26341人,培训后就业率达76.65%;全市组织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18823人,完成省下达任务121%,培训后就业率达96%;组织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21802人,完成省下达任务109%。

(三)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明显提高。全市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5134人,完成任务102.68%,经培训实现就业3500人,培训后再就业率达68%;组织创业培训任务749人,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49.8%,培训后成功创业312人,创业成功率达42%。

二、存在问题

2007年考评结果反映,全市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在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迫切需要解决,主要有:一是个别区基层劳动保障机构管理关系没有理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没有统一由区劳动保障部门垂直管理,工作定位不明确,服务效果不明显;二是有的市、区尚未按省“五个一”工程要求,建立综合性职业培训基地;三是《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使用发放工作未达到省明确的发放率的要求;四是个别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专项资金落实不到位。

各市、区要对2007年市组织考评中被扣分的主要存在问题,进行认真的分析和查找原因,并在2008年5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2008年6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劳动保障局),汇总综合后报市政府。

三、考评结果通报

经各市、区自查及市考评检查组复查评定,各市、区就业再就业工作考评分数如下:新会区98分、开平市98分、恩平市95分、鹤山市94分、蓬江区93分、江海区93分、台山市91分;各市、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考评分数如下:新会区99分、开平市99分、蓬江区97分、江海区97分、恩平市97分、鹤山市96分、台山市90分。

根据《印发江门市2007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江府办[2007]110号),市政府决定对在2007年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各项考核指标达标的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给予通报表彰。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