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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0014349007062431/2008-00041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08-07-04
名称: 关于落实增收节支措施支持灾区重建工作的通知 江府[2008]21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0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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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增收节支措施支持灾区重建工作的通知 江府[2008]21号

发布日期:2008-07-04  浏览次数:-
(   江门市人民政府文件       江府[2008]21号      关于落实增收节支措施支持灾区重建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开展支援灾区全民节约活动的精神,现将我市落实增收节支措施支持灾区重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支援抗震救灾和经济发展“两手抓”的战略部署,确保全年经济和财政增收目标不动摇。对支持灾区重建工作的资金和相关措施要及早筹划并作多年安排,所需资金及时足额纳入预算安排,为灾区重建作出应有贡献。   二、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要严格控制建设项目的开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今年一律停止新建、扩建、改建办公楼项目,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   三、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公务活动要厉行节约,减少会议、接待、差旅和公车使用支出,压缩出国组团。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今年的公用经费支出一律比预算减少5%,接待经费比上年减少10%。   四、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做好对口支援灾区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明确分工,统筹做好相关协调配合工作,发改、民政、财政、卫生、教育、劳动保障、农业、水利、交通、规划、建设等部门要制订相关措施,主要领导负责,落实支援灾区重建工作。                           江门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六月三日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

江门市人民政府文件

 

江府[200821



关于落实增收节支措施支持灾区重建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开展支援灾区全民节约活动的精神,现将我市落实增收节支措施支持灾区重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支援抗震救灾和经济发展“两手抓”的战略部署,确保全年经济和财政增收目标不动摇。对支持灾区重建工作的资金和相关措施要及早筹划并作多年安排,所需资金及时足额纳入预算安排,为灾区重建作出应有贡献。

二、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要严格控制建设项目的开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今年一律停止新建、扩建、改建办公楼项目,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

三、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公务活动要厉行节约,减少会议、接待、差旅和公车使用支出,压缩出国组团。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今年的公用经费支出一律比预算减少5%,接待经费比上年减少10%

四、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做好对口支援灾区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明确分工,统筹做好相关协调配合工作,发改、民政、财政、卫生、教育、劳动保障、农业、水利、交通、规划、建设等部门要制订相关措施,主要领导负责,落实支援灾区重建工作。

 

                    江门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六月三日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