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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0014349007062431/2008-00098 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08-10-27
名称: 关于公布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江府[2008]35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08-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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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江府[2008]35号

发布日期:2008-10-27  浏览次数:-
(   江门市人民政府文件   江府[2008]35号   关于公布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将“节孝流芳”坊等6处具有保留价值的建筑定为江门市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现予公布。   请各有关部门以及这些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的各级政府,切实按划定的保护范围,严加控制,并做好维护和管理工作。      附件:江门市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江门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江门市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名  称   时代   所在地   “节孝流芳”坊   清代   蓬江区棠下镇良溪村   尹氏宗祠   明代   蓬江区杜阮镇木朗村   罗贵墓   1131年   蓬江区棠下镇良溪村   温文宁墓   南宋   新会区崖门镇   金牛山华侨义冢墓群   民国   新会区会城镇仁义村   黄竹坑华侨义冢墓群   清代   新会区会城镇圭峰山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

江门市人民政府文件

江府[200835

关于公布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将“节孝流芳”坊等6处具有保留价值的建筑定为江门市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现予公布。

请各有关部门以及这些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的各级政府,切实按划定的保护范围,严加控制,并做好维护和管理工作。

 

附件:江门市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江门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江门市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时代

所在地

“节孝流芳”坊

清代

蓬江区棠下镇良溪村

尹氏宗祠

明代

蓬江区杜阮镇木朗村

罗贵墓

1131

蓬江区棠下镇良溪村

温文宁墓

南宋

新会区崖门镇

金牛山华侨义墓群

民国

新会区会城镇仁义村

黄竹坑华侨义墓群

清代

新会区会城镇圭峰山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