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2008]53号
蓬江、江海、新会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现对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基准地价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 1.基准地价调整有关事项说明
2.江门市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标准
3.各类用地补缴地价计算方法
4.江门市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图
江门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
| 索引号: | 000014349007062431/2008-00116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08-12-17 |
| 名称: | 关于调整江门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已废止】 | ||
| 文号: | 江府[2008]53号 | 发布日期: | 2008-12-17 |
| 主题词: | |||
江府[2008]53号
蓬江、江海、新会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现对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基准地价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 1.基准地价调整有关事项说明
2.江门市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标准
3.各类用地补缴地价计算方法
4.江门市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图
江门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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