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2004]8号
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门市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调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门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 索引号: | 000014349007062431/2004-00022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04-02-25 |
| 名称: | 印发江门市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调整方案的通知 | ||
| 文号: | 江府[2004]8号 | 发布日期: | 2004-02-25 |
| 主题词: | 环保 调整 方案 通知 | ||
江府[2004]8号
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门市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调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门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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