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0014349007062431/2012-00020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2-02-23
名称: 印发江门市2012年金融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文号: 江府办[2012]12号 发布日期: 2012-02-23
主题词: 金融 工作安排△ 通知
【打印】 【字体:    

印发江门市2012年金融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23  浏览次数:-
(    江府办[2012]12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 《江门市2012年金融重点工作安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办理。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金融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江门市2012年金融重点工作安排   一、1月工作安排   召开全市银行金融机构座谈会(市金融局主办)。   二、2月工作安排   (一)委托中介机构对我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2011年度经营合法、合规性审查(市金融局会同各市、区政府办理)。   (二)开展筹建2家融资性担保公司,其中1家在2月份开业(市金融局主办)。   三、3月工作安排   (一)按照市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鼓励江门高新区企业改制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实施意见的通知》(江府办[2011]82号)精神,在江门高新区推进“新三板”试点工作(市金融局会同江门高新区管委会、江海区政府办理)。   (二)探讨建设江门高新区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试点(市金融局会同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江门高新区管委会办理)。   (三)宣传鼓励和支持各地政府与金融机构通过“区域集优”等融资模式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发行集合票据(市金融局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办理)。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和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支持银行机构建立适应中小企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市金融局会同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江门银监分局办理)。   (五)邀请银行机构对我市部分职能部门、中小企业有关融资、理财进行培训(市金融局会同市国资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江门市银行同业公会、市企业联合会办理)。   四、4月工作安排   (一)邀请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证券机构举办推介“新三板”和创业板上市辅导培训会(市金融局会同江门高新区管委会,各市、区政府办理)。   (二)完善企业征信系统建设,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推动中小企业加入征信系统(市金融局会同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江门银监分局、市中小企业局办理)。   (三)启动中小企业投保相关信用保险,进一步提高企业信用保险的覆盖率(市金融局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江门保险行业协会办理)。   (四)市政府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省级分行,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五)组织对台山、开平、鹤山3家农信社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09〕36号)开展改革达标升级情况调研(市金融局会同江门银监分局、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办理)。   (六)邀请相关银行机构到新会区、恩平市分别举办政银企推介会(市金融局会同新会区政府、恩平市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江门银监分局、市银行同业公会、市企业联合会、江门日报社、有关银行金融机构办理)。   五、5月工作安排   (一)市政府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签署上市辅导备忘录。   (二)研究探索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市金融局会同江门银监分局、江门保险行业协会办理)。   (三)引入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汇丰银行、恒生银行等银行金融机构来我市开设分行,争取招商银行江门支行、光大银行江门分行于5月份挂牌开业(市金融局会同江门银监分局、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办理)。   (四)邀请相关银行机构到蓬江区、鹤山市分别举办政银企推介会(市金融局会同蓬江区政府、鹤山市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江门银监分局、市银行同业公会、市企业联合会、江门日报社、有关银行金融机构办理)。   六、6月工作安排   (一)配合江门融和农商行落实改革后续有关工作(市金融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国资委、江门融和农商行办理)。   (二)筹备全市金融工作会议(市金融局主办)。   (三)完成台山小额贷款公司申报工作,实现小额贷款公司市(区)全覆盖(市金融局会同台山市政府办理)。   (四)邀请相关银行机构到江海区、台山市分别举办政银企推介会(市金融局会同江海区政府、台山市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江门银监分局、市银行同业公会、市企业联合会、江门日报社、有关银行金融机构办理)。   七、7月工作安排   (一)召开全市金融工作会议,传达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市金融局主办)。   (二)委托中介机构对我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2012年上半年经营合法、合规性审查(市金融局会同中介机构办理)。   (三)继续推进全市8家信托投资公司和恩平20家城乡信用社的退市工作(市金融局会同江门银监分局、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办理)。   (四)邀请相关银行机构到开平市、江门高新区分别举办政银企推介会(市金融局会同开平市政府、江门高新区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江门银监分局、市银行同业公会、市企业联合会、江门日报社、有关银行金融机构办理)。   八、8月工作安排   (一)探讨建设江门市金融中心商务区(市金融局会同市委政研室、市发展改革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蓬江区政府、江门滨江新区管委会、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江门银监分局办理)。   (二)开展融资担保机构信用评级(市金融局会同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理)。   九、9月工作安排   (一)培育一批素质优良、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成为上市后备企业,争取1-2家企业在今年内成功挂牌上市(市金融局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市、区政府办理)。   (二)修改完善我市扶持企业上市政策措施报市政府审批(市金融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理)。   (三)推动有条件的市、区新增1家小额贷款公司(市金融局会同各市、区政府办理)。   十、10月工作安排   (一)探讨组建市属金融控股公司(市金融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办理)。   (二)协助台山、开平、鹤山3家农信社深化改革(市金融局会同江门银监分局、有关市政府办理)。   十一、11月工作安排   继续推进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企业直接融资平台、融资担保服务平台等3个融资平台建设(市金融局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江门银监分局办理)。   十二、12月工作安排   筹备2013年金融机构座谈会(市金融局主办)。   )
 

江府办[201212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江门市2012年金融重点工作安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办理。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金融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江门市2012年金融重点工作安排

 

一、1月工作安排

召开全市银行金融机构座谈会(市金融局主办)。

二、2月工作安排

(一)委托中介机构对我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2011年度经营合法、合规性审查(市金融局会同各市、区政府办理)。

(二)开展筹建2家融资性担保公司,其中1家在2月份开业(市金融局主办)。

三、3月工作安排

(一)按照市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鼓励江门高新区企业改制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实施意见的通知》(江府办[201182号)精神,在江门高新区推进“新三板”试点工作(市金融局会同江门高新区管委会、江海区政府办理)。

(二)探讨建设江门高新区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试点(市金融局会同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江门高新区管委会办理)。

(三)宣传鼓励和支持各地政府与金融机构通过“区域集优”等融资模式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发行集合票据(市金融局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办理)。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和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支持银行机构建立适应中小企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市金融局会同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江门银监分局办理)。

(五)邀请银行机构对我市部分职能部门、中小企业有关融资、理财进行培训(市金融局会同市国资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江门市银行同业公会、市企业联合会办理)。

四、4月工作安排

(一)邀请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证券机构举办推介“新三板”和创业板上市辅导培训会(市金融局会同江门高新区管委会,各市、区政府办理)。

(二)完善企业征信系统建设,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推动中小企业加入征信系统(市金融局会同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江门银监分局、市中小企业局办理)。

(三)启动中小企业投保相关信用保险,进一步提高企业信用保险的覆盖率(市金融局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江门保险行业协会办理)。

(四)市政府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省级分行,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五)组织对台山、开平、鹤山3家农信社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0936号)开展改革达标升级情况调研(市金融局会同江门银监分局、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办理)。

(六)邀请相关银行机构到新会区、恩平市分别举办政银企推介会(市金融局会同新会区政府、恩平市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江门银监分局、市银行同业公会、市企业联合会、江门日报社、有关银行金融机构办理)。

五、5月工作安排

(一)市政府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签署上市辅导备忘录。

(二)研究探索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市金融局会同江门银监分局、江门保险行业协会办理)。

(三)引入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汇丰银行、恒生银行等银行金融机构来我市开设分行,争取招商银行江门支行、光大银行江门分行于5月份挂牌开业(市金融局会同江门银监分局、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办理)。

(四)邀请相关银行机构到蓬江区、鹤山市分别举办政银企推介会(市金融局会同蓬江区政府、鹤山市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江门银监分局、市银行同业公会、市企业联合会、江门日报社、有关银行金融机构办理)。

六、6月工作安排

(一)配合江门融和农商行落实改革后续有关工作(市金融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国资委、江门融和农商行办理)。

(二)筹备全市金融工作会议(市金融局主办)。

(三)完成台山小额贷款公司申报工作,实现小额贷款公司市(区)全覆盖(市金融局会同台山市政府办理)。

(四)邀请相关银行机构到江海区、台山市分别举办政银企推介会(市金融局会同江海区政府、台山市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江门银监分局、市银行同业公会、市企业联合会、江门日报社、有关银行金融机构办理)。

七、7月工作安排

(一)召开全市金融工作会议,传达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市金融局主办)。

(二)委托中介机构对我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2012年上半年经营合法、合规性审查(市金融局会同中介机构办理)。

(三)继续推进全市8家信托投资公司和恩平20家城乡信用社的退市工作(市金融局会同江门银监分局、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办理)。

(四)邀请相关银行机构到开平市、江门高新区分别举办政银企推介会(市金融局会同开平市政府、江门高新区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江门银监分局、市银行同业公会、市企业联合会、江门日报社、有关银行金融机构办理)。

八、8月工作安排

(一)探讨建设江门市金融中心商务区(市金融局会同市委政研室、市发展改革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蓬江区政府、江门滨江新区管委会、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江门银监分局办理)。

(二)开展融资担保机构信用评级(市金融局会同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理)。

九、9月工作安排

(一)培育一批素质优良、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成为上市后备企业,争取12家企业在今年内成功挂牌上市(市金融局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市、区政府办理)。

(二)修改完善我市扶持企业上市政策措施报市政府审批(市金融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理)。

(三)推动有条件的市、区新增1家小额贷款公司(市金融局会同各市、区政府办理)。

十、10月工作安排

(一)探讨组建市属金融控股公司(市金融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办理)。

(二)协助台山、开平、鹤山3家农信社深化改革(市金融局会同江门银监分局、有关市政府办理)。

十一、11月工作安排

继续推进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企业直接融资平台、融资担保服务平台等3个融资平台建设(市金融局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江门银监分局办理)。

十二、12月工作安排

筹备2013年金融机构座谈会(市金融局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