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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0014349007062431/2012-00112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2-10-23
名称: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丰乐地段(PJ05-I)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文号: 江府函[2012]145号 发布日期: 2012-10-23
主题词: 地段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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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丰乐地段(PJ05-I)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2-10-23  浏览次数:-
(   江府函[2012]145号   市城乡规划局:   &NBSP;你局《关于报请批准<江门市丰乐地段(PJ05-I)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江规〔2012〕4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NBSP;一、《江门市丰乐地段(PJ05-I)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符合江门市城市总体规划,予以批准并公布。   &NBSP;二、《规划》范围内的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及公共设施配套,应严格按《规划》的要求实施。   &NBSP;三、今后如需对《规划》进行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报批。&NBSP;   &NBSP;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23日   )

江府函[2012145

市城乡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批准<江门市丰乐地段(PJ05-I)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江规〔20124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江门市丰乐地段(PJ05-I)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符合江门市城市总体规划,予以批准并公布。

 二、《规划》范围内的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及公共设施配套,应严格按《规划》的要求实施。

 三、今后如需对《规划》进行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12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