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2013〕7号
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2〕15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抓紧草拟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方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13年2月6日
附件:
| 索引号: | 000014349007062431/2013-00043 | 分类: | 卫生、体育 |
| 发布机构: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3-02-21 |
| 名称: | 江门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文号: | 江府〔2013〕7号 | 发布日期: | 2013-02-21 |
| 主题词: | 十二五 医药卫生 体制改革 实施方案 | ||
江府〔2013〕7号
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2〕15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抓紧草拟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方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1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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