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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0014349007062431/2013-00059 分类: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3-04-03
名称: 江府信息〔2013〕14期
文号: 发布日期: 2013-04-03
主题词: 信息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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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府信息〔2013〕14期

发布日期:2013-04-03  浏览次数:-
(   【编者按】 日前,庞国梅市长在市环保局报送的政务信息《我市获得省级环保专项资金补助 8270 万元》上作出批示:用好此资金,对我市环保工作必将发挥重要作用。部门配合得好,积极主动争取得好,值得肯定和表扬!感谢上级部门的支持!钟军副市长批示:此项工作做得出色,望用好资金,抓好项目建设,争取一份优秀的绩效答卷。同时,继续争取上级支持,为加快建设贡献更大力量。现将此文编辑刊发,供参阅学习。   我市获得省级环保专项资金补助 8270万元   今年以来,市环保局与市财政局等部门密切配合,通过向省环保厅和省财政厅积极争取,共获得各类环保专项补助、奖励资金8270万元。这些资金涉及重金属污染防治、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环保能力建设等方面,对于我市加快治污工程建设,落实污染减排任务和改善环境质量发挥了重要促进作用。   )

【编者按】 日前,庞国梅市长在市环保局报送的政务信息《我市获得省级环保专项资金补助 8270 万元》上作出批示:用好此资金,对我市环保工作必将发挥重要作用。部门配合得好,积极主动争取得好,值得肯定和表扬!感谢上级部门的支持!钟军副市长批示:此项工作做得出色,望用好资金,抓好项目建设,争取一份优秀的绩效答卷。同时,继续争取上级支持,为加快建设贡献更大力量。现将此文编辑刊发,供参阅学习。

我市获得省级环保专项资金补助 8270万元

今年以来,市环保局与市财政局等部门密切配合,通过向省环保厅和省财政厅积极争取,共获得各类环保专项补助、奖励资金8270万元。这些资金涉及重金属污染防治、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环保能力建设等方面,对于我市加快治污工程建设,落实污染减排任务和改善环境质量发挥了重要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