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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0014349007062431/2013-00123 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3-10-12
名称: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江门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的通知
文号: 江府构〔2013〕27号 发布日期: 2013-10-12
主题词: 见义勇为 评定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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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江门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0-12  浏览次数:-
(    江府构〔2013〕27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的通知》(粤办函〔2013〕288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江门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 主 任:朱辉荣 市公安局副局长    副主任:侯永豪 市教育局副局长         林雁冰 市民政局副局长        黄宇光 市司法局政治处主任        李健斌 市财政局副局长        张富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     吕恒星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副书记        蓝敏雄 市卫生局副局长        郑文中 市文明城市工作局副局长        卢政荣 市综治办综合科科长        李豪辉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 成 员:刘少辉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三大队大队长        李贤芬 市文明城市工作局创建科副科长        刘 攀 市综治办综合科副科长        雷彬森 市教育局政体科副科长        朱建雄 市民政局主任科员        陶益群 市司法局政治处副主任        徐朝高 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科长        杨耀宗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科长        王菱菱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办公室主任        曹克慎 市卫生局医教科科长   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其日常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各市、区人民政府应参照省、市的做法,尽快成立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12日  )
 

江府构〔201327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的通知》(粤办函〔2013288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江门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任:朱辉荣 市公安局副局长

 副主任:侯永豪 市教育局副局长

      林雁冰 市民政局副局长

     黄宇光 市司法局政治处主任

     李健斌 市财政局副局长

     张富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     吕恒星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副书记

     蓝敏雄 市卫生局副局长

     郑文中 市文明城市工作局副局长

     卢政荣 市综治办综合科科长

     李豪辉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员:刘少辉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三大队大队长

     李贤芬 市文明城市工作局创建科副科长

       市综治办综合科副科长

     雷彬森 市教育局政体科副科长

     朱建雄 市民政局主任科员

     陶益群 市司法局政治处副主任

     徐朝高 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科长

     杨耀宗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科长

     王菱菱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办公室主任

     曹克慎 市卫生局医教科科长

  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其日常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各市、区人民政府应参照省、市的做法,尽快成立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10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