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江门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0-1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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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府构〔2013〕27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的通知》(粤办函〔2013〕288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江门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朱辉荣 市公安局副局长
 副主任:侯永豪 市教育局副局长
  林雁冰 市民政局副局长
  黄宇光 市司法局政治处主任
  李健斌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富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吕恒星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副书记
  蓝敏雄 市卫生局副局长
  郑文中 市文明城市工作局副局长
  卢政荣 市综治办综合科科长
  李豪辉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成 员:刘少辉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三大队大队长
  李贤芬 市文明城市工作局创建科副科长
  刘 攀 市综治办综合科副科长
  雷彬森 市教育局政体科副科长
  朱建雄 市民政局主任科员
  陶益群 市司法局政治处副主任
  徐朝高 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科长
  杨耀宗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科长
  王菱菱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办公室主任
  曹克慎 市卫生局医教科科长
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其日常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各市、区人民政府应参照省、市的做法,尽快成立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12日 )
江府构〔2013〕27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的通知》(粤办函〔2013〕288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江门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朱辉荣 市公安局副局长
副主任:侯永豪 市教育局副局长
林雁冰 市民政局副局长
黄宇光 市司法局政治处主任
李健斌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富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吕恒星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副书记
蓝敏雄 市卫生局副局长
郑文中 市文明城市工作局副局长
卢政荣 市综治办综合科科长
李豪辉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成 员:刘少辉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三大队大队长
李贤芬 市文明城市工作局创建科副科长
刘 攀 市综治办综合科副科长
雷彬森 市教育局政体科副科长
朱建雄 市民政局主任科员
陶益群 市司法局政治处副主任
徐朝高 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科长
杨耀宗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科长
王菱菱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办公室主任
曹克慎 市卫生局医教科科长
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其日常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各市、区人民政府应参照省、市的做法,尽快成立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