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江门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1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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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府构〔2013〕3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单独成立江门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江门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不再加挂江门市政府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牌子。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庞国梅(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陈佳林(副市长)
区达洪(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陈允均(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市预防腐败局局长)
顾达华(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苏 江(市编办副主任)
潘创明(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汤惠红(市财政局局长)
张其中(市统计局局长)
李 群(市法制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法制局,办公室主任由李群同志兼任,日常工作由市法制局承担。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10日)
江府构〔2013〕3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单独成立江门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江门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不再加挂江门市政府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牌子。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庞国梅(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陈佳林(副市长)
区达洪(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陈允均(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市预防腐败局局长)
顾达华(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苏 江(市编办副主任)
潘创明(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汤惠红(市财政局局长)
张其中(市统计局局长)
李 群(市法制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法制局,办公室主任由李群同志兼任,日常工作由市法制局承担。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