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府函〔2013〕149号
市城乡规划局:
《江门市城乡规划局关于报请批准〈江门市篁庄考场地段(PJ01-M01)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江规〔2013〕6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江门市篁庄考场地段(PJ01-M01)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符合江门市城市总体规划,予以批准并公布。
二、《规划》范围内的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及公共设施配套,应严格按《规划》的要求实施。
三、今后如需对《规划》进行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此复。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19日)
江府函〔2013〕149号
市城乡规划局:
《江门市城乡规划局关于报请批准〈江门市篁庄考场地段(PJ01-M01)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江规〔2013〕6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江门市篁庄考场地段(PJ01-M01)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符合江门市城市总体规划,予以批准并公布。
二、《规划》范围内的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及公共设施配套,应严格按《规划》的要求实施。
三、今后如需对《规划》进行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此复。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