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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0014349007062431/2014-00068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4-03-06
名称: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年全市殡葬管理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文号: 江府办函〔2014〕51号 发布日期: 201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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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年全市殡葬管理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4-03-06  浏览次数:-
(江府办函〔2014〕5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十二五”期间殡葬事业发展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粤民事〔2012〕9号)精神,经市政府组织综合考评,现将2013年全市殡葬管理目标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3年殡葬管理工作情况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市、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殡葬管理工作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从考核情况来看,各市、区基本完成了2013年殡葬管理工作目标任务:一是殡葬管理机制有效健全。全市各级殡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机构运作正常,殡葬管理机构实现政事分开、馆所分设。全市61个镇、17个街道办均设立殡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殡葬执法队;1051个村委会、264个社区居委会殡葬管理信息工作运作正常,已形成政府领导、民政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二是遗体管理工作规范到位。继续巩固遗体火化工作成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火化区内火化率保持100%。2013年,全市户籍人口死亡28217人,除台山市上、下川岛土葬改革区土葬遗体171具外,其余28046具遗体全部实行火化,火化率100%。三是惠民殡葬工作成效显著。继续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强化全省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的意见》(粤府〔2011〕67号)精神,2013年为特殊群体免费提供殡葬基本服务2177宗,免除费用217.4万元。新会区从2013年10月1日起,对全区户籍人口免除部分殡葬服务项目费用,实现惠民殡葬(部分)服务项目全覆盖。恩平市也完成了惠民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试点工作。四是绿色殡葬工作稳步推进。出台《江门市加快推进绿色殡葬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常态化海葬活动咨询和报名机制,全年接受海葬活动咨询、报名。2013年7月23日组织举办了第五次全市性骨灰免费海葬活动,共有39个家庭将54位先人骨灰撒入大海。为群众提供先人骨灰树(花)、壁葬等服务,实现骨灰处置多样化。五是殡葬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为加快推进“祥安计划”工作,投入建设资金1980多万元对殡仪馆设施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不断完善。镇、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建设进度加快,2013年新增骨灰楼(堂)14间,群众安放骨灰难的问题得到了缓解。六是群众祭祀活动安全文明。组织3844人次参与祭扫活动服务,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清明、重阳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接待工作和安全保障工作。期间,共接待群众90.8万人次,疏通车辆12万辆次,全市群众祭祀活动做到文明有序、安全无事故。七是殡葬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各殡葬服务单位秉承“顾客至上,服务第一”的理念,严格以省民政厅“四规定”为准则,坚持实行“六公开”制度,殡仪服务水平继续提高,2013年全市6家殡仪馆全部顺利通过当地组织开展的“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回头看’”活动评审,全市各殡葬服务单位没有出现有效投诉。八是殡葬服务价格管理规范。为规范和优化我市选择性殡葬服务价格管理,按照“求同存异、规范统一”的原则,各市、区按规定设置的“遗体特殊处理”、“租用设施设备”、“祭奠服务”和“其他服务”四大类59个项目重新制定项目价格收费标准,使全市选择性殡葬服务项目得到优化和规范,有效保障了群众切身利益,遏制了殡葬行业违规现象发生。   根据市政府综合考核评定,新会区评为优秀等次,蓬江区、江海区、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评为良好等次。   二、存在问题   2013年,我市殡葬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个别地方宣传引导力度不足,群众对绿色葬法的接受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地区发展不平衡,个别地方殡葬事业经费投入较少,惠民殡葬服务全覆盖和“祥安计划”工作推进缓慢;三是镇、村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布局不够合理,骨灰安放难问题仍然存在。   三、2014年工作计划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殡葬行业监管,完善殡葬服务体系,积极探索推进惠民殡葬服务,树立殡葬改革新风,大力推动我市殡葬事业健康稳步发展。   (一)继续加强对殡葬管理工作的督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23号),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加强部门协调,健全殡葬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和运行机制,依照各级制订的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和要求,落实层级责任制,采取有力措施,促进殡葬管理工作有新发展、新突破。   (二)积极开展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根据粤府〔2011〕67号、《广东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粤民事〔2013〕1号)以及《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全市殡葬管理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江府办函〔2013〕59号)的精神,督促各市、区全面铺开惠民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三)加大力度抓好殡仪馆上等级工作。按照“祥安计划”的工作要求,大力加快殡仪馆软硬件设施建设。台山市、开平市殡仪馆要在2014年底前达到省等级殡仪馆标准;恩平市、鹤山市殡仪馆要精心规划,加大投入,加快对基础设施设备和环境条件的改造,为在2015年创建省等级殡仪馆作好准备。   (四)积极推广绿色生态葬法。一是落实《江门市加快推进绿色殡葬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健全绿色殡葬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全市绿色殡葬工作发展。二是加大力度抓好镇、村公益性生态墓地、骨灰楼(堂)建设,2014年全市力争新增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项目22个。三是积极做好节地葬法工作,引导群众参与骨灰海葬活动,倡导和鼓励群众参与树(花、壁)葬等绿色生态葬法。   (五)进一步加大对殡葬改革工作的宣传。殡葬改革工作是一项移风易俗、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2014年,我市将利用重大节日、殡葬改革宣传月等有利时机,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认真组织开展主题鲜明突出、形式丰富的殡葬改革宣传活动,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对殡葬改革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使殡葬政策宣传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   附件:江门市2013年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反馈意见表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6日   附件   江门市2013年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反馈意见表    考核单位:蓬江区            综合考评档次:良好   主要成绩   1.火化户籍遗体2673具,火化率达到100%。   2.免除特殊群体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共82宗,免除费用10.9万元。   3.积极引导和组织群众参与骨灰树(花)葬和海葬活动,因地制宜增设树(花)葬安置点。   4.经营性公墓管理未发生违规现象;清明、重阳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安全无事故。   存在问题   1.未完成惠民殡葬基本服务试点工作;未组织开展年度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和通报,未通报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年检情况。   2.未完成年度1个骨灰存放设施建设任务;镇、村公益性生态墓地、骨灰楼(堂)规划建设不够合理;个别公益性公墓在异地报刊刊登商业广告;档案资料不全。   3.“三道两区”路段仍有修建坟墓现象。个别镇殡葬服务站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意见   1.切实加强对殡葬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层级管理、考核通报制度,规范殡葬事务的管理。   2.加强组织协调,迅速制定辖区惠民殡葬基本服务全覆盖工作方案并实施。   3.2014年要完成1间公益性骨灰楼(堂)建设任务。同时要加强对现有骨灰存放设施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管理。   4.积极创新骨灰安置方式,推广“少占地或不占地”的绿色生态葬法;妥善处理“三道两区”有碍观瞻的乱埋乱葬问题。   江门市2013年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反馈意见表   考核单位:江海区           综合考评档次:良好   主要成绩   1.火化户籍遗体1002具,火化率达到100%。   2.免除特殊群体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共46宗,免除费用7.45万元。   3.积极宣传发动群众参与骨灰撒海活动。   4.加强对白水带风景区的管理,群众祭祀活动安全无事故。   存在问题   1.未完成惠民殡葬基本服务试点工作,未组织开展年度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和通报。   2.2013年礼乐街道仍有313具遗体擅自异地接运火化。   3.殡葬事务监管乏力,骨灰跟踪管理力度不足,群众到异地公益性墓地安葬骨灰的现象较为普遍。白水带风景区尚有私建坟墓现象发生,明火拜祭时有发生,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意见   1.采取措施,迅速制定辖区惠民殡葬基本服务全覆盖工作方案并实施。   2.落实层级责任制和殡葬考核通报制度,加大对殡葬事务监管,采取有效措施,杜绝遗体异地接运火化现象。   3.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积极参与骨灰树(花)葬和海葬活动;切实加强对白水带风景区的巡查和管理,确保不出现复建坟墓和明火拜祭现象。   江门市2013年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反馈意见表   考核单位:新会区            综合考评档次:优秀   主要成绩   1.火化户籍遗体5482具,火化率达到100%。   2.免除特殊群体殡葬基本服务费用344宗,免除费用49.7万元。提前完成惠民殡葬基本服务全覆盖工作,2013年免除辖区户籍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1274宗、免除费用91.5万元。   3.健全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年检通报制度,管理工作完善规范。完成年度2间骨灰楼建设任务。   4.严格执行殡葬服务价格政策。经营性公墓设置的树(花)葬等绿色葬法安置点有新发展,成效明显。   存在问题   1.未组织开展年度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和通报。   2.未严格执行省对遗体属地管理的规定,区殡仪馆未经许可擅自到江海区礼乐街道接运遗体火化,对江海区遗体跟踪管理工作造成影响。   3.殡改宣传力度不够,引导群众参与骨灰撒海活动效果不明显。   整改意见   1.建立健全区政府对镇(街)政府年度殡葬管理目标考核通报制度。   2.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文明、节俭治丧,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骨灰撒海活动,加快推进“不占地或少占地”的绿色殡葬工作发展。   3.继续加强对公益性公墓的管理,防止违规现象发生。2014年要完成3间公益性骨灰楼建设任务。   4.督促区殡仪馆严格遵守省民政厅关于遗体属地管理的规定;加大对“三道两区”的巡查和监管力度,防止骨灰二次土葬和复建坟墓现象发生。   江门市2013年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反馈意见表   考核单位:台山市          综合考评档次:良好   主要成绩   1.火化区内火化户籍遗体7530具,火化率达到100%;土葬改革区内土葬遗体171具,未出现违规行为。   2.免除特殊群体殡葬基本服务费用641宗,免除费用38.98万元;同时能严格执行殡葬价格政策。   3.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落实层级联席议事机制,建立健全对镇(街)政府殡葬管理目标考核通报制度。部门协调监管力度大,联合管治成效明显。   4.坚持公墓固化管理成效明显,管理水平有较大提高,群众祭祀活动有序、安全。   5.积极筹资和发动华侨港澳同胞捐资兴建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完成年度4间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任务。   存在问题   1.未完成惠民殡葬基本服务试点工作。殡仪馆未能按“祥安计划”要求达到省二级以上殡仪馆标准。   2.镇、村公益性生态墓地、骨灰楼(堂)规划建设仍不够合理,现有公益性公墓仍有超面积建墓现象,“三统一”(面积、座向、碑式统一)贯彻不到位。未建立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年检通报制度。   3.宣传引导力度不足,仍存在群众迷信办丧现象。群众参与骨灰树(花)葬和撒海活动效果不明显。骨灰二次土葬现象时有发生,“三道两区”仍存在有碍观瞻的坟墓。   整改意见   1.迅速制定辖区惠民殡葬基本服务全覆盖工作方案并实施。完成创建省等级殡仪馆工作。   2.加大镇、村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力度,2014年依时完成5间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任务。健全对现有设施项目的年检通报制度。   3.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文明治丧,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骨灰撒海活动,增设免费树(花)葬点,推动绿色殡葬工作发展。   4.加强对华侨、港澳台同胞土葬区和上、下川岛土葬改革区的规划整治,完善设施,绿化美化环境,落实“三道两区” 地段的管理,消除有碍观瞻坟墓的影响。   江门市2013年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反馈意见表   考核单位:开平市          综合考评档次:良好   主要成绩   1.火化户籍遗体4975具,火化率达到100%。   2.免除特殊群体殡葬基本服务费用373宗,免除费用52.8万元。   3.加大殡仪馆建设资金投入,使殡仪馆设施设备得到改造完善,为群众提供较好的治丧环境,为创建省等级殡仪馆创造有利条件。   4.公墓管理较规范,能严格执行殡葬服务价格政策,群众祭祀活动文明有序、安全,没有出现违规现象。   存在问题   1.未完成惠民殡葬服务试点工作和创建省等级殡仪馆工作。   2.镇、村公益性生态墓地、骨灰楼(堂)规划建设仍不够合理,虽完成6间骨灰楼建设任务,但规模较小,管理不够规范。   3.宣传引导力度不够,树(花)葬等绿色殡葬工作推广缓慢。群众参与骨灰撒海活动效果不明显。个别地方骨灰二次土葬现象时有发生,“三道两区”仍有修(扩)建坟墓现象。                             整改意见   1.采取有效措施,制定辖区惠民殡葬基本服务全覆盖工作方案并实施;殡仪馆创建达到省一级殡仪馆标准。   2.加强规划和指导,2014年完成7间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任务,同时要加快完善树(花)葬等绿色生态项目。   3.以政府为主导,健全年度殡葬管理目标考核通报制度。民政部门也要建立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年检通报制度。   4.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积极参加骨灰海葬活动,并妥善处理“三道两区”建坟、复坟等问题。   江门市2013年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反馈意见表   考核单位:鹤山市         综合考评档次:良好   主要成绩   1.火化户籍遗体2768具,火化率达到100%。   2.免除特殊群体殡葬基本服务费用266宗,免除费用24.4万元。   3.完成年度2间骨灰存放设施建设任务;设计建立具有特色的树(花、壁)葬安置点;能严格执行殡葬价格政策,群众祭祀活动安全无事故。   4.创建省等级殡仪馆工作有新进展,加大投入,殡仪馆设施设备有较大改善,为群众提供较好的办丧环境。   存在问题   1.未完成惠民殡葬基本服务试点工作。未组织开展殡葬管理目标年度考核和通报。   2.未建立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年检通报制度。部分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管理不到位不规范,墓穴超面积较严重。   3.宣传、管理力度不够,骨灰二次土葬现象时有发生,“三道两区”仍存在复坟现象。推广骨灰海葬和树(花)葬效果不明显。   整改意见   1.采取有效措施,制定辖区惠民殡葬基本服务全覆盖工作方案并实施;同时健全政府殡葬管理目标考核通报制度。   2.建立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固化制度和年检通报制度,及时纠正违规现象。2014年要完成1间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任务。   3.加快对殡仪馆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改善条件和环境,为2015年争创省等级殡仪馆作准备。   4.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文明、节俭治丧和积极参与海葬活动,积极推广绿色节地葬法。妥善处理“三道两区”修建和复建坟墓的问题。   江门市2013年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反馈意见表   考核单位:恩平市        综合考评档次:良好   主要成绩   1.火化户籍遗体3616具,火化率达到100%。   2.免除特殊群体殡葬基本服务费用425宗,免除费用33.2万元。   3.率先完成惠民殡葬服务试点工作。2013年7至12月试点镇免除辖区户籍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51宗,免除费用3.5万元。   4.建立树(花)葬安置点,制定骨灰海葬奖励政策,骨灰海葬活动群众参与实现“零”的突破。市、镇两级殡葬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发挥较好作用。   存在问题   1.未组织开展殡葬管理目标年度考核和通报。   2.宣传引导力度不够,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滞后,骨灰二次土葬现象时有发生,“三道两区”仍有复建坟墓现象。推广绿色节地葬法效果不明显。   3.投入建设资金不足,殡仪馆设施设备较为落后,与省等级殡仪馆标准差距较大。   整改意见   1.建立殡葬管理目标年度考核通报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机制作用,认真研究解决殡葬管理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2.采取有力措施,在2014年底前完成惠民殡葬基本服务全覆盖工作。   3.针对殡仪馆和经营性公墓“公办民营”的特殊性,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研究,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责任,规范管理,加快设施设备升级改造,为2015年创建省等级殡仪馆奠定基础。   4.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倡导文明、节俭、环保治丧新风。加快推进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规划和建设,2014年要完成5间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任务。积极推广绿色殡葬工作,认真处理好“三道两区”有碍观瞻的坟墓。)

江府办函〔2014〕5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十二五”期间殡葬事业发展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粤民事〔2012〕9号)精神,经市政府组织综合考评,现将2013年全市殡葬管理目标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3年殡葬管理工作情况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市、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殡葬管理工作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从考核情况来看,各市、区基本完成了2013年殡葬管理工作目标任务:一是殡葬管理机制有效健全。全市各级殡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机构运作正常,殡葬管理机构实现政事分开、馆所分设。全市61个镇、17个街道办均设立殡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殡葬执法队;1051个村委会、264个社区居委会殡葬管理信息工作运作正常,已形成政府领导、民政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二是遗体管理工作规范到位。继续巩固遗体火化工作成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火化区内火化率保持100%。2013年,全市户籍人口死亡28217人,除台山市上、下川岛土葬改革区土葬遗体171具外,其余28046具遗体全部实行火化,火化率100%。三是惠民殡葬工作成效显著。继续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强化全省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的意见》(粤府〔2011〕67号)精神,2013年为特殊群体免费提供殡葬基本服务2177宗,免除费用217.4万元。新会区从2013年10月1日起,对全区户籍人口免除部分殡葬服务项目费用,实现惠民殡葬(部分)服务项目全覆盖。恩平市也完成了惠民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试点工作。四是绿色殡葬工作稳步推进。出台《江门市加快推进绿色殡葬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常态化海葬活动咨询和报名机制,全年接受海葬活动咨询、报名。2013年7月23日组织举办了第五次全市性骨灰免费海葬活动,共有39个家庭将54位先人骨灰撒入大海。为群众提供先人骨灰树(花)、壁葬等服务,实现骨灰处置多样化。五是殡葬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为加快推进“祥安计划”工作,投入建设资金1980多万元对殡仪馆设施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不断完善。镇、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建设进度加快,2013年新增骨灰楼(堂)14间,群众安放骨灰难的问题得到了缓解。六是群众祭祀活动安全文明。组织3844人次参与祭扫活动服务,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清明、重阳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接待工作和安全保障工作。期间,共接待群众90.8万人次,疏通车辆12万辆次,全市群众祭祀活动做到文明有序、安全无事故。七是殡葬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各殡葬服务单位秉承“顾客至上,服务第一”的理念,严格以省民政厅“四规定”为准则,坚持实行“六公开”制度,殡仪服务水平继续提高,2013年全市6家殡仪馆全部顺利通过当地组织开展的“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回头看’”活动评审,全市各殡葬服务单位没有出现有效投诉。八是殡葬服务价格管理规范。为规范和优化我市选择性殡葬服务价格管理,按照“求同存异、规范统一”的原则,各市、区按规定设置的“遗体特殊处理”、“租用设施设备”、“祭奠服务”和“其他服务”四大类59个项目重新制定项目价格收费标准,使全市选择性殡葬服务项目得到优化和规范,有效保障了群众切身利益,遏制了殡葬行业违规现象发生。

根据市政府综合考核评定,新会区评为优秀等次,蓬江区、江海区、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评为良好等次。

二、存在问题

2013年,我市殡葬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个别地方宣传引导力度不足,群众对绿色葬法的接受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地区发展不平衡,个别地方殡葬事业经费投入较少,惠民殡葬服务全覆盖和“祥安计划”工作推进缓慢;三是镇、村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布局不够合理,骨灰安放难问题仍然存在。

三、2014年工作计划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殡葬行业监管,完善殡葬服务体系,积极探索推进惠民殡葬服务,树立殡葬改革新风,大力推动我市殡葬事业健康稳步发展。

(一)继续加强对殡葬管理工作的督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23号),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加强部门协调,健全殡葬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和运行机制,依照各级制订的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和要求,落实层级责任制,采取有力措施,促进殡葬管理工作有新发展、新突破。

(二)积极开展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根据粤府〔2011〕67号、《广东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粤民事〔2013〕1号)以及《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全市殡葬管理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江府办函〔2013〕59号)的精神,督促各市、区全面铺开惠民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三)加大力度抓好殡仪馆上等级工作。按照“祥安计划”的工作要求,大力加快殡仪馆软硬件设施建设。台山市、开平市殡仪馆要在2014年底前达到省等级殡仪馆标准;恩平市、鹤山市殡仪馆要精心规划,加大投入,加快对基础设施设备和环境条件的改造,为在2015年创建省等级殡仪馆作好准备。

(四)积极推广绿色生态葬法。一是落实《江门市加快推进绿色殡葬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健全绿色殡葬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全市绿色殡葬工作发展。二是加大力度抓好镇、村公益性生态墓地、骨灰楼(堂)建设,2014年全市力争新增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项目22个。三是积极做好节地葬法工作,引导群众参与骨灰海葬活动,倡导和鼓励群众参与树(花、壁)葬等绿色生态葬法。

(五)进一步加大对殡葬改革工作的宣传。殡葬改革工作是一项移风易俗、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2014年,我市将利用重大节日、殡葬改革宣传月等有利时机,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认真组织开展主题鲜明突出、形式丰富的殡葬改革宣传活动,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对殡葬改革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使殡葬政策宣传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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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江门市2013年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反馈意见表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6日

附件

江门市2013年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反馈意见表

 考核单位:蓬江区            综合考评档次:良好

主要成绩

1.火化户籍遗体2673具,火化率达到100%。

2.免除特殊群体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共82宗,免除费用10.9万元。

3.积极引导和组织群众参与骨灰树(花)葬和海葬活动,因地制宜增设树(花)葬安置点。

4.经营性公墓管理未发生违规现象;清明、重阳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安全无事故。

存在问题

1.未完成惠民殡葬基本服务试点工作;未组织开展年度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和通报,未通报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年检情况。

2.未完成年度1个骨灰存放设施建设任务;镇、村公益性生态墓地、骨灰楼(堂)规划建设不够合理;个别公益性公墓在异地报刊刊登商业广告;档案资料不全。

3.“三道两区”路段仍有修建坟墓现象。个别镇殡葬服务站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意见

1.切实加强对殡葬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层级管理、考核通报制度,规范殡葬事务的管理。

2.加强组织协调,迅速制定辖区惠民殡葬基本服务全覆盖工作方案并实施。

3.2014年要完成1间公益性骨灰楼(堂)建设任务。同时要加强对现有骨灰存放设施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管理。

4.积极创新骨灰安置方式,推广“少占地或不占地”的绿色生态葬法;妥善处理“三道两区”有碍观瞻的乱埋乱葬问题。

 

 

江门市2013年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反馈意见表

考核单位:江海区            综合考评档次:良好

主要成绩

1.火化户籍遗体1002具,火化率达到100%。

2.免除特殊群体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共46宗,免除费用7.45万元。

3.积极宣传发动群众参与骨灰撒海活动。

4.加强对白水带风景区的管理,群众祭祀活动安全无事故。

存在问题

1.未完成惠民殡葬基本服务试点工作,未组织开展年度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和通报。

2.2013年礼乐街道仍有313具遗体擅自异地接运火化。

3.殡葬事务监管乏力,骨灰跟踪管理力度不足,群众到异地公益性墓地安葬骨灰的现象较为普遍。白水带风景区尚有私建坟墓现象发生,明火拜祭时有发生,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意见

1.采取措施,迅速制定辖区惠民殡葬基本服务全覆盖工作方案并实施。

2.落实层级责任制和殡葬考核通报制度,加大对殡葬事务监管,采取有效措施,杜绝遗体异地接运火化现象。

3.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积极参与骨灰树(花)葬和海葬活动;切实加强对白水带风景区的巡查和管理,确保不出现复建坟墓和明火拜祭现象。

 

 

江门市2013年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反馈意见表

考核单位:新会区            综合考评档次:优秀

主要成绩

1.火化户籍遗体5482具,火化率达到100%。

2.免除特殊群体殡葬基本服务费用344宗,免除费用49.7万元。提前完成惠民殡葬基本服务全覆盖工作,2013年免除辖区户籍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1274宗、免除费用91.5万元。

3.健全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年检通报制度,管理工作完善规范。完成年度2间骨灰楼建设任务。

4.严格执行殡葬服务价格政策。经营性公墓设置的树(花)葬等绿色葬法安置点有新发展,成效明显。

存在问题

1.未组织开展年度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和通报。

2.未严格执行省对遗体属地管理的规定,区殡仪馆未经许可擅自到江海区礼乐街道接运遗体火化,对江海区遗体跟踪管理工作造成影响。

3.殡改宣传力度不够,引导群众参与骨灰撒海活动效果不明显。

整改意见

1.建立健全区政府对镇(街)政府年度殡葬管理目标考核通报制度。

2.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文明、节俭治丧,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骨灰撒海活动,加快推进“不占地或少占地”的绿色殡葬工作发展。

3.继续加强对公益性公墓的管理,防止违规现象发生。2014年要完成3间公益性骨灰楼建设任务。

4.督促区殡仪馆严格遵守省民政厅关于遗体属地管理的规定;加大对“三道两区”的巡查和监管力度,防止骨灰二次土葬和复建坟墓现象发生。

 

 

江门市2013年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反馈意见表

考核单位:台山市           综合考评档次:良好

主要成绩

1.火化区内火化户籍遗体7530具,火化率达到100%;土葬改革区内土葬遗体171具,未出现违规行为。

2.免除特殊群体殡葬基本服务费用641宗,免除费用38.98万元;同时能严格执行殡葬价格政策。

3.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落实层级联席议事机制,建立健全对镇(街)政府殡葬管理目标考核通报制度。部门协调监管力度大,联合管治成效明显。

4.坚持公墓固化管理成效明显,管理水平有较大提高,群众祭祀活动有序、安全。

5.积极筹资和发动华侨港澳同胞捐资兴建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完成年度4间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任务。

存在问题

1.未完成惠民殡葬基本服务试点工作。殡仪馆未能按“祥安计划”要求达到省二级以上殡仪馆标准。

2.镇、村公益性生态墓地、骨灰楼(堂)规划建设仍不够合理,现有公益性公墓仍有超面积建墓现象,“三统一”(面积、座向、碑式统一)贯彻不到位。未建立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年检通报制度。

3.宣传引导力度不足,仍存在群众迷信办丧现象。群众参与骨灰树(花)葬和撒海活动效果不明显。骨灰二次土葬现象时有发生,“三道两区”仍存在有碍观瞻的坟墓。

整改意见

1.迅速制定辖区惠民殡葬基本服务全覆盖工作方案并实施。完成创建省等级殡仪馆工作。

2.加大镇、村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力度,2014年依时完成5间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任务。健全对现有设施项目的年检通报制度。

3.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文明治丧,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骨灰撒海活动,增设免费树(花)葬点,推动绿色殡葬工作发展。

4.加强对华侨、港澳台同胞土葬区和上、下川岛土葬改革区的规划整治,完善设施,绿化美化环境,落实“三道两区” 地段的管理,消除有碍观瞻坟墓的影响。

 

江门市2013年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反馈意见表

考核单位:开平市           综合考评档次:良好

主要成绩

1.火化户籍遗体4975具,火化率达到100%。

2.免除特殊群体殡葬基本服务费用373宗,免除费用52.8万元。

3.加大殡仪馆建设资金投入,使殡仪馆设施设备得到改造完善,为群众提供较好的治丧环境,为创建省等级殡仪馆创造有利条件。

4.公墓管理较规范,能严格执行殡葬服务价格政策,群众祭祀活动文明有序、安全,没有出现违规现象。

存在问题

1.未完成惠民殡葬服务试点工作和创建省等级殡仪馆工作。

2.镇、村公益性生态墓地、骨灰楼(堂)规划建设仍不够合理,虽完成6间骨灰楼建设任务,但规模较小,管理不够规范。

3.宣传引导力度不够,树(花)葬等绿色殡葬工作推广缓慢。群众参与骨灰撒海活动效果不明显。个别地方骨灰二次土葬现象时有发生,“三道两区”仍有修(扩)建坟墓现象。                           

整改意见

1.采取有效措施,制定辖区惠民殡葬基本服务全覆盖工作方案并实施;殡仪馆创建达到省一级殡仪馆标准。

2.加强规划和指导,2014年完成7间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任务,同时要加快完善树(花)葬等绿色生态项目。

3.以政府为主导,健全年度殡葬管理目标考核通报制度。民政部门也要建立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年检通报制度。

4.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积极参加骨灰海葬活动,并妥善处理“三道两区”建坟、复坟等问题。

 

江门市2013年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反馈意见表

考核单位:鹤山市          综合考评档次:良好

主要成绩

1.火化户籍遗体2768具,火化率达到100%。

2.免除特殊群体殡葬基本服务费用266宗,免除费用24.4万元。

3.完成年度2间骨灰存放设施建设任务;设计建立具有特色的树(花、壁)葬安置点;能严格执行殡葬价格政策,群众祭祀活动安全无事故。

4.创建省等级殡仪馆工作有新进展,加大投入,殡仪馆设施设备有较大改善,为群众提供较好的办丧环境。

存在问题

1.未完成惠民殡葬基本服务试点工作。未组织开展殡葬管理目标年度考核和通报。

2.未建立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年检通报制度。部分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管理不到位不规范,墓穴超面积较严重。

3.宣传、管理力度不够,骨灰二次土葬现象时有发生,“三道两区”仍存在复坟现象。推广骨灰海葬和树(花)葬效果不明显。

整改意见

1.采取有效措施,制定辖区惠民殡葬基本服务全覆盖工作方案并实施;同时健全政府殡葬管理目标考核通报制度。

2.建立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固化制度和年检通报制度,及时纠正违规现象。2014年要完成1间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任务。

3.加快对殡仪馆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改善条件和环境,为2015年争创省等级殡仪馆作准备。

4.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文明、节俭治丧和积极参与海葬活动,积极推广绿色节地葬法。妥善处理“三道两区”修建和复建坟墓的问题。

 

江门市2013年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反馈意见表

考核单位:恩平市         综合考评档次:良好

主要成绩

1.火化户籍遗体3616具,火化率达到100%。

2.免除特殊群体殡葬基本服务费用425宗,免除费用33.2万元。

3.率先完成惠民殡葬服务试点工作。2013年7至12月试点镇免除辖区户籍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51宗,免除费用3.5万元。

4.建立树(花)葬安置点,制定骨灰海葬奖励政策,骨灰海葬活动群众参与实现“零”的突破。市、镇两级殡葬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发挥较好作用。

存在问题

1.未组织开展殡葬管理目标年度考核和通报。

2.宣传引导力度不够,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滞后,骨灰二次土葬现象时有发生,“三道两区”仍有复建坟墓现象。推广绿色节地葬法效果不明显。

3.投入建设资金不足,殡仪馆设施设备较为落后,与省等级殡仪馆标准差距较大。

整改意见

1.建立殡葬管理目标年度考核通报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机制作用,认真研究解决殡葬管理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2.采取有力措施,在2014年底前完成惠民殡葬基本服务全覆盖工作。

3.针对殡仪馆和经营性公墓“公办民营”的特殊性,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研究,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责任,规范管理,加快设施设备升级改造,为2015年创建省等级殡仪馆奠定基础。

4.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倡导文明、节俭、环保治丧新风。加快推进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规划和建设,2014年要完成5间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任务。积极推广绿色殡葬工作,认真处理好“三道两区”有碍观瞻的坟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