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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0014349007062431/2014-00131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4-04-23
名称: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 江门市北新区人防工程详细规划( 2012-2020)》的批复
文号: 江府函〔2014〕50号 发布日期: 201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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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 江门市北新区人防工程详细规划( 2012-2020)》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4-04-23  浏览次数:-
(   江府函〔2014〕50号   江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你办《关于批准江门市北新区人防工程详细规划(2012-2020)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江门市北新区人防工程详细规划(2012-2020)》(以下简称《规划》)指导思想明确,依据充分,各类人防工程的规划布置合理,符合北新区城市发展和人防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内容详实,成果完整,符合人防工程的规划编制要求,符合江门市城市总体规划,予以批准并公布。   二、该《规划》范围内的各项人防工程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应严格按照规划的要求实施。   三、该《规划》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调整依据。   四、今后如需对《规划》进行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3日)

 

江府函〔2014〕50号

江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你办《关于批准江门市北新区人防工程详细规划(2012-2020)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江门市北新区人防工程详细规划(2012-2020)》(以下简称《规划》)指导思想明确,依据充分,各类人防工程的规划布置合理,符合北新区城市发展和人防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内容详实,成果完整,符合人防工程的规划编制要求,符合江门市城市总体规划,予以批准并公布。

二、该《规划》范围内的各项人防工程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应严格按照规划的要求实施。

三、该《规划》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调整依据。

四、今后如需对《规划》进行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14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