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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0014349007062431/2014-00150 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4-05-07
名称: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江门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文号: 江府〔2014〕6号 发布日期: 201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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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江门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07  浏览次数:-
(    江府〔2014〕6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   江门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业经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现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各市(区)、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抓住改革这一主题和发展这一主线,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发展实体经济不动摇,继续以“种树、搭桥修路、抓大项目”为抓手引领和推动全局工作开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定不移推动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实体经济,优化美化生态环境,保障改善民生,培育经济发展和城市竞争新优势,努力推动幸福侨乡建设再上新台阶。   2014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4%;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4%;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1.5%;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39.7%;研发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1.6%;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增长11%;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以内;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为完成上述目标,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大力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一)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固定资产投资审批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推动审批流程再造,精简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审批时间。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进特大镇、中心镇行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网上办事大厅2014年底覆盖所有镇(街)。推进职能相近事业单位整合归并以及市场化程度较高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二)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化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推进规划投资建设“一张图”管理。探索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方式,消除非公有制经济投资准入障碍。整合运作国有资本大平台。推动财税体制改革,理顺市、县(市、区)两级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机制。推进市财政经营性资金实施股权投资管理改革。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逐步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和偿债准备金机制。深化台山、开平、鹤山三家信用联社改革。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设立民营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   (三)着力推进社会治理体系改革。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加快建成覆盖全社会的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均衡配置城乡义务教育资源。继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取消以药补医,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探索公立医疗机构重组改制,实施大病保险引入市场工作机制。鼓励、扶持民间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和规模,制定出台指导目录,完善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制度。进一步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慈善公益类、社会服务类等社会组织。推进社区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家庭服务中心等社区服务平台建设。加快社工人才培养,力争社工岗位覆盖每个社区。探索通过改造或资产置换闲置国有资产等方式,合理利用资源和空间兴办各种公共服务设施。   (四)统筹推进城乡要素改革。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化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探索建立股权内部有序流转机制。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工作。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继续推动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和高技能人才入户工作。   二、大力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一)推动核心工业园区建设上新台阶。做好园区总体规划,探索园区多种融资开发模式,鼓励各类社会投资主体参与园区建设。完善江门高新区“一区多园”建设模式,加快江门产业转移园扩园和新产业转移园申报工作,加大广东轨道交通车辆修造基地及配套产业基地项目的招商力度,统筹推进先进制造业江沙示范园等核心园区建设。   (二)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和鼓励大型骨干企业发展,推进实施诚信企业绿卡计划,加快产业链整合和资源优化,重点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经营规模超10亿元、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企业。激发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活力,重点帮扶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发展。探索建立支持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担保的风险缓释机制。   (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制定实施招商引资工作行动纲要和三年行动计划。重点落实近两年重大招商推介会签约项目。推动上市公司及本地民营企业在本地增资扩产。做好2014年各项招商工作,继续打造高水平的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平台。加强科技平台、机构招商,积极开展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精细化工、新材料等产业配套项目招商。   三、大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一)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谋划建设工业产品设计研发中心,打造产业保释技术创新、检测检验行业协会等服务平台。继续实施“六大传统产业转升行动”,优先支持优势传统产业骨干企业和龙头企业发展,加快推进专业镇转型升级。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落实旅游业发展扶持办法,培育发展体育健身、文化娱乐、绿色环保等幸福导向型产业。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和发展载体,推行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二)推进技术创新。加快制定促进自主创新配套政策。优先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承担各级重大科技项目和建设研发机构,全年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或创新型企业30家,组织开展产学研项目80项,推广科技成果500项,创建市级以上企业工程研发中心10家。壮大科技人才队伍,完善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机制。   (三)着力扩大内需。加大实体产业投入,推动已面向民间投资招标重大项目落地开工,完善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和问题收集反馈机制。鼓励养老、教育和健康等服务消费,推动旅游、教育、休闲等领域信贷消费。促进房地产消费健康发展。鼓励电子商务“进村入户”,支持建立电子商务江门专区。开展后台服务产业研究与招商,探索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第三产业新路子。   (四)进一步提高开放合作水平。落实稳定出口政策措施。推进“三个一”口岸通关模式改革,吸引异地出口货源“回流”本地出口。加快外贸新业态和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鼓励出口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拓国内外市场。落实与周边城市在跨界交通工程、旅游同城、供水、医疗社保服务对接等59个项目的合作。积极推动与欧洲城市建立“结对子”合作关系。   四、大力推进重要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广东轨道交通枢纽型城市规划研究。加快《江门港总体规划》、《江门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报批工作。推进深茂铁路建设,尽快启动广珠铁路客运改建、南沙港铁路规划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广佛江珠城轨前期工作研究;推动江门大道、江顺大桥、江罗高速、广中江高速、新台高速南延线建设进度;加快中开高速、鹤开高速、广佛江快速通道二期工程等前期工作。推进崖门万吨级航道整治工程、高新区公共码头工程建设,加强江门港主要港区集疏运系统的规划建设,提升港口辐射能力与吸引力。   (二)推动能源供应保障体系建设。确保省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江门段按期完成。争取新会双水电厂1×60万千瓦“上大压小”热电联产项目获国家批准建设,加快新会发电厂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华电江沙工业园热电冷三联供项目建设。启动广海湾地区LNG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前期工作,实施全市热电联产规划,编制全市天然气利用规划。   (三)推进大广海湾经济区规划建设。完成大广海湾经济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生态环保三大专项规划,尽快完成新区机构设置,科学谋划启动区建设,加快编制海域和土地使用、滨海新城建设等规划,加强大广海湾经济区建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调查研究,探索与粤港澳合作的特色路径。加大省市共建海洋经济强市力度,大力推进“海域使用直通车”试点工作。   五、大力实施城市经营创新   (一)推动城市提质发展。引导各市(区)、镇(街)根据主体功能错位发展。创新城市投融资体制,积极推进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江门南站与滨江新区TOD项目规划建设。推进万达广场、保利城市综合体等项目建设。调整优化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总量和时序,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推动“三旧”改造,继续抓好甘化片区、江会路片区升级改造工作。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水平。开展城市土地空间商业布局规划研究,深化江会片区规划研究。   (二)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强路网、供水和通讯设施、商业网点的建设。推进农村道路、饮水、垃圾处理、村庄绿化建设,实施农村综合改革和名镇名村示范村创建工程,打造一批具有侨乡特色的村镇文化旅游项目,开展63条村庄整治工程,争取建成3个宜居城镇、14个宜居村庄、10个名村示范村。推动网络进村、娱乐进村,促进农村生活方式城镇化。   六、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深入开展“种树”行动。全面推进森林围城进城、乡村绿化美化工作。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国家和省园林城市(县城、城镇)创建工作。启动江门植物园建设,继续新建及改造一批社区公园、城市公园和体育公园,抓好城市道路绿化升级。每个市(区)建设1-2个市级生态园林示范镇、10-15条市级生态园林示范村。   (二)加强低碳试点和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实施江门市“十二五”后半期节能行动计划和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继续深入推进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加强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节能减碳。实施清洁空气行动,加强粉尘危害治理,实施机动车减排措施,继续限行“黄标车”,推广新能源汽车。协调推进西江等重点跨界河流整治,全面做好潭江流域污染整治。加快杜阮污水处理厂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87%。做好市区生活垃圾分类,进一步试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试点。   七、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一)保障底线民生。全年安排“大民政”项目资金2715万元,增长95%,重点提升养老服务和残疾人保障等底线民生水平,完善对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的救助制度和优惠政策。继续提高低保救助水平和五保供养水平。提高全市医疗救助标准,对救助对象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医疗费用的自付部分救助比例提高到70%以上。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落实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完善全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机制,落实全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落实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和保障标准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   (二)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全年计划安排用于社会保障及就业专项支出13487万元。实现全市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以上、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万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2万人,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2%以内。适时适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抓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稳步提高养老保险实际缴费人数比例,继续巩固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覆盖面,逐步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新开工保障性住房1845套。   (三)发展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完成10个教育强镇(街)复评工作。创建9所省一级幼儿园。进一步完善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实施“四馆”整合工程,推进江门大剧院前期工作,加快江门体育中心、演艺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工人文化宫建设。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力争创建省市卫生镇2个,改造农村卫生户厕10000户。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大力发展体育事业。   (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稳定物价总水平,加强社会治安、信访、安全生产、经济动员和国防动员等工作,继续抓好民族宗教、人防、打私、统计、审计、档案、方志、气象、妇女儿童、红十字会等各项工作。   附件:江门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14年5月7日)
 

江府〔20146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

江门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业经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现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各市(区)、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抓住改革这一主题和发展这一主线,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发展实体经济不动摇,继续以“种树、搭桥修路、抓大项目”为抓手引领和推动全局工作开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定不移推动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实体经济,优化美化生态环境,保障改善民生,培育经济发展和城市竞争新优势,努力推动幸福侨乡建设再上新台阶。

2014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4%;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4%;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1.5%;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39.7%;研发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1.6%;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增长11%;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以内;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为完成上述目标,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大力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一)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固定资产投资审批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推动审批流程再造,精简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审批时间。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进特大镇、中心镇行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网上办事大厅2014年底覆盖所有镇(街)。推进职能相近事业单位整合归并以及市场化程度较高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二)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化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推进规划投资建设“一张图”管理。探索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方式,消除非公有制经济投资准入障碍。整合运作国有资本大平台。推动财税体制改革,理顺市、县(市、区)两级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机制。推进市财政经营性资金实施股权投资管理改革。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逐步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和偿债准备金机制。深化台山、开平、鹤山三家信用联社改革。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设立民营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

(三)着力推进社会治理体系改革。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加快建成覆盖全社会的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均衡配置城乡义务教育资源。继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取消以药补医,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探索公立医疗机构重组改制,实施大病保险引入市场工作机制。鼓励、扶持民间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和规模,制定出台指导目录,完善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制度。进一步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慈善公益类、社会服务类等社会组织。推进社区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家庭服务中心等社区服务平台建设。加快社工人才培养,力争社工岗位覆盖每个社区。探索通过改造或资产置换闲置国有资产等方式,合理利用资源和空间兴办各种公共服务设施。

(四)统筹推进城乡要素改革。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化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探索建立股权内部有序流转机制。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工作。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继续推动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和高技能人才入户工作。

二、大力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一)推动核心工业园区建设上新台阶。做好园区总体规划,探索园区多种融资开发模式,鼓励各类社会投资主体参与园区建设。完善江门高新区“一区多园”建设模式,加快江门产业转移园扩园和新产业转移园申报工作,加大广东轨道交通车辆修造基地及配套产业基地项目的招商力度,统筹推进先进制造业江沙示范园等核心园区建设。

(二)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和鼓励大型骨干企业发展,推进实施诚信企业绿卡计划,加快产业链整合和资源优化,重点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经营规模超10亿元、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企业。激发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活力,重点帮扶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发展。探索建立支持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担保的风险缓释机制。

(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制定实施招商引资工作行动纲要和三年行动计划。重点落实近两年重大招商推介会签约项目。推动上市公司及本地民营企业在本地增资扩产。做好2014年各项招商工作,继续打造高水平的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平台。加强科技平台、机构招商,积极开展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精细化工、新材料等产业配套项目招商。

三、大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一)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谋划建设工业产品设计研发中心,打造产业保释技术创新、检测检验行业协会等服务平台。继续实施“六大传统产业转升行动”,优先支持优势传统产业骨干企业和龙头企业发展,加快推进专业镇转型升级。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落实旅游业发展扶持办法,培育发展体育健身、文化娱乐、绿色环保等幸福导向型产业。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和发展载体,推行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二)推进技术创新。加快制定促进自主创新配套政策。优先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承担各级重大科技项目和建设研发机构,全年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或创新型企业30家,组织开展产学研项目80项,推广科技成果500项,创建市级以上企业工程研发中心10家。壮大科技人才队伍,完善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机制。

(三)着力扩大内需。加大实体产业投入,推动已面向民间投资招标重大项目落地开工,完善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和问题收集反馈机制。鼓励养老、教育和健康等服务消费,推动旅游、教育、休闲等领域信贷消费。促进房地产消费健康发展。鼓励电子商务“进村入户”,支持建立电子商务江门专区。开展后台服务产业研究与招商,探索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第三产业新路子。

(四)进一步提高开放合作水平。落实稳定出口政策措施。推进“三个一”口岸通关模式改革,吸引异地出口货源“回流”本地出口。加快外贸新业态和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鼓励出口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拓国内外市场。落实与周边城市在跨界交通工程、旅游同城、供水、医疗社保服务对接等59个项目的合作。积极推动与欧洲城市建立“结对子”合作关系。

四、大力推进重要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广东轨道交通枢纽型城市规划研究。加快《江门港总体规划》、《江门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报批工作。推进深茂铁路建设,尽快启动广珠铁路客运改建、南沙港铁路规划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广佛江珠城轨前期工作研究;推动江门大道、江顺大桥、江罗高速、广中江高速、新台高速南延线建设进度;加快中开高速、鹤开高速、广佛江快速通道二期工程等前期工作。推进崖门万吨级航道整治工程、高新区公共码头工程建设,加强江门港主要港区集疏运系统的规划建设,提升港口辐射能力与吸引力。

(二)推动能源供应保障体系建设。确保省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江门段按期完成。争取新会双水电厂1×60万千瓦“上大压小”热电联产项目获国家批准建设,加快新会发电厂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华电江沙工业园热电冷三联供项目建设。启动广海湾地区LNG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前期工作,实施全市热电联产规划,编制全市天然气利用规划。

(三)推进大广海湾经济区规划建设。完成大广海湾经济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生态环保三大专项规划,尽快完成新区机构设置,科学谋划启动区建设,加快编制海域和土地使用、滨海新城建设等规划,加强大广海湾经济区建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调查研究,探索与粤港澳合作的特色路径。加大省市共建海洋经济强市力度,大力推进“海域使用直通车”试点工作。

五、大力实施城市经营创新

(一)推动城市提质发展。引导各市(区)、镇(街)根据主体功能错位发展。创新城市投融资体制,积极推进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江门南站与滨江新区TOD项目规划建设。推进万达广场、保利城市综合体等项目建设。调整优化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总量和时序,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推动“三旧”改造,继续抓好甘化片区、江会路片区升级改造工作。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水平。开展城市土地空间商业布局规划研究,深化江会片区规划研究。

(二)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强路网、供水和通讯设施、商业网点的建设。推进农村道路、饮水、垃圾处理、村庄绿化建设,实施农村综合改革和名镇名村示范村创建工程,打造一批具有侨乡特色的村镇文化旅游项目,开展63条村庄整治工程,争取建成3个宜居城镇、14个宜居村庄、10个名村示范村。推动网络进村、娱乐进村,促进农村生活方式城镇化。

六、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深入开展“种树”行动。全面推进森林围城进城、乡村绿化美化工作。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国家和省园林城市(县城、城镇)创建工作。启动江门植物园建设,继续新建及改造一批社区公园、城市公园和体育公园,抓好城市道路绿化升级。每个市(区)建设12个市级生态园林示范镇、1015条市级生态园林示范村。

(二)加强低碳试点和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实施江门市“十二五”后半期节能行动计划和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继续深入推进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加强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节能减碳。实施清洁空气行动,加强粉尘危害治理,实施机动车减排措施,继续限行“黄标车”,推广新能源汽车。协调推进西江等重点跨界河流整治,全面做好潭江流域污染整治。加快杜阮污水处理厂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87%。做好市区生活垃圾分类,进一步试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试点。

七、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一)保障底线民生。全年安排“大民政”项目资金2715万元,增长95%,重点提升养老服务和残疾人保障等底线民生水平,完善对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的救助制度和优惠政策。继续提高低保救助水平和五保供养水平。提高全市医疗救助标准,对救助对象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医疗费用的自付部分救助比例提高到70%以上。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落实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完善全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机制,落实全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落实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和保障标准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

(二)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全年计划安排用于社会保障及就业专项支出13487万元。实现全市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以上、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万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2万人,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2%以内。适时适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抓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稳步提高养老保险实际缴费人数比例,继续巩固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覆盖面,逐步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新开工保障性住房1845套。

(三)发展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完成10个教育强镇(街)复评工作。创建9所省一级幼儿园。进一步完善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实施“四馆”整合工程,推进江门大剧院前期工作,加快江门体育中心、演艺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工人文化宫建设。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力争创建省市卫生镇2个,改造农村卫生户厕10000户。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大力发展体育事业。

(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稳定物价总水平,加强社会治安、信访、安全生产、经济动员和国防动员等工作,继续抓好民族宗教、人防、打私、统计、审计、档案、方志、气象、妇女儿童、红十字会等各项工作。

 

附件:江门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14年5月7


附件:

1.江府【2014】6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