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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0014349007062431/2015-00041 分类: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01-21
名称: 江府信息〔2015〕2期
文号: 江府信息〔2015〕2期 发布日期: 201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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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府信息〔2015〕2期

发布日期:2015-01-21  浏览次数:-
(    ● 鹤山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   ● 我市“三项建设”推进今年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 我市四大举措强化审计“免疫系统”功能   ● 市民族宗教局获“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鹤山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   鹤山市大力实施“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走、县处理”的城乡垃圾收运处理模式,目前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其中马山生活垃圾填埋场被中国城市环境协会评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Ⅰ级填埋场”。该市一是推进“一镇一站、一村一点”建设。在各镇配备镇街转运站、各自然村设置密闭式垃圾收集点,市财政对每个收集点最高补助4000元。二是建立村级保洁员制度。每条自然村至少配备1名保洁员或按经费标准对外承包。目前1039条自然村共配备村级保洁员944名,覆盖率达90%。三是强化工作考核,每年统筹719万元专项资金“以奖代补”,对完成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考核任务的镇街进行奖励。   (鹤山市府办公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供稿)   我市“三项建设”推进今年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市公安交管局按照省公安厅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积极谋划今年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构建我市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推进警务实战化建设。以智能交通系统二期工程建设为起点,重点推进集“信息研判、实战指挥、应急管理”于一体的智能交通指挥系统建设;各级交警部门将组织民警及协管员按照计划稳步开展专项培训活动,确保实战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各级交警部门紧紧围绕基层执法和实战需要,从执法制度和执法理念出发,开展自查自摆,完善和制订各类指引、细则,深化执法制度建设,并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提高执法公信力。   三、推进基础信息化建设。根据智能交通系统二期建设工程的各个重要节点,制定实施方案,提升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信息应用水平。各级交警部门将改革智能交通系统和指挥调度体系的传统模式,在全市建立起局、大队、中队三级智能交通指挥调度机制,将工作重点从接处警为主向服务群众、拓展功能转变。   (市公安交管局供稿)   我市四大举措强化审计“免疫系统”功能   市审计局紧紧围绕建设幸福侨乡的核心任务,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增强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   一、抓好财政审计。对市本级财政及有关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实施审计,把“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等情况纳入评价内容,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制,开展审计回访,督促有关部门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抓好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2014年共对16名党政领导干部实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积极推进县委书记、县长经济责任同步审计,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生态效益等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重要内容进行审计和综合评价。   三、抓好民生审计。围绕社会关注热点、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进行审计或审计调查,重点关注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事中监督力度,跟踪审计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持续监督工程进度,保障政府惠民政策落实。   四、抓好政府投资审计。与市纪委等部门联合推进重大工程项目风险评估抽查试点工作,推动完善重大工程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组织草拟了6项投资审计领域制度,着力提高工程项目审计规范化水平,为扩大投资审计覆盖面奠定基础。   (市审计局供稿)   市民族宗教局获“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日前,在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市民族宗教局荣获“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近年来,该局通过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落实民族政策解决少数民族实际问题等措施,为保持我市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作出了贡献。   (市民族宗教局供稿)   )
 

● 鹤山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

● 我市“三项建设”推进今年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 我市四大举措强化审计“免疫系统”功能

● 市民族宗教局获“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鹤山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

鹤山市大力实施“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走、县处理”的城乡垃圾收运处理模式,目前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其中马山生活垃圾填埋场被中国城市环境协会评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Ⅰ级填埋场”。该市一是推进“一镇一站、一村一点”建设。在各镇配备镇街转运站、各自然村设置密闭式垃圾收集点,市财政对每个收集点最高补助4000元。二是建立村级保洁员制度。每条自然村至少配备1名保洁员或按经费标准对外承包。目前1039条自然村共配备村级保洁员944名,覆盖率达90%。三是强化工作考核,每年统筹719万元专项资金“以奖代补”,对完成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考核任务的镇街进行奖励。

(鹤山市府办公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供稿)

 

我市“三项建设”推进今年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市公安交管局按照省公安厅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积极谋划今年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构建我市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推进警务实战化建设。以智能交通系统二期工程建设为起点,重点推进集“信息研判、实战指挥、应急管理”于一体的智能交通指挥系统建设;各级交警部门将组织民警及协管员按照计划稳步开展专项培训活动,确保实战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各级交警部门紧紧围绕基层执法和实战需要,从执法制度和执法理念出发,开展自查自摆,完善和制订各类指引、细则,深化执法制度建设,并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提高执法公信力。

三、推进基础信息化建设。根据智能交通系统二期建设工程的各个重要节点,制定实施方案,提升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信息应用水平。各级交警部门将改革智能交通系统和指挥调度体系的传统模式,在全市建立起局、大队、中队三级智能交通指挥调度机制,将工作重点从接处警为主向服务群众、拓展功能转变。

(市公安交管局供稿)

 

我市四大举措强化审计“免疫系统”功能

市审计局紧紧围绕建设幸福侨乡的核心任务,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增强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

一、抓好财政审计。对市本级财政及有关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实施审计,把“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等情况纳入评价内容,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制,开展审计回访,督促有关部门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抓好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2014年共对16名党政领导干部实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积极推进县委书记、县长经济责任同步审计,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生态效益等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重要内容进行审计和综合评价。

三、抓好民生审计。围绕社会关注热点、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进行审计或审计调查,重点关注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事中监督力度,跟踪审计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持续监督工程进度,保障政府惠民政策落实。

四、抓好政府投资审计。与市纪委等部门联合推进重大工程项目风险评估抽查试点工作,推动完善重大工程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组织草拟了6项投资审计领域制度,着力提高工程项目审计规范化水平,为扩大投资审计覆盖面奠定基础。

(市审计局供稿)

 

市民族宗教局获“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日前,在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市民族宗教局荣获“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近年来,该局通过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落实民族政策解决少数民族实际问题等措施,为保持我市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作出了贡献。

(市民族宗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