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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府函〔2015〕32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14年,我市建筑业企业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对振兴建筑业有关工作部署,在企业发展、科技创新、缴纳税收等方面成绩显著,对我市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根据《印发关于振兴江门市建筑业的意见》(江府〔2010〕5号)精神,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激励我市建筑业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决定对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等9家在2014年作出突出贡献的建筑业企业授予荣誉称号,具体如下:
一、授予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建筑业企业晋级奖”荣誉称号。
二、授予广东耀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开平骏建有限公司、广东开平市三建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建邦兴业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政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江门市建筑施工科技创新先进企业”荣誉称号。
三、授予广东聚源建设有限公司“江门市产值首次超5亿元建筑业企业”荣誉称号。
四、授予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纳税首次超4000万元建筑业企业”荣誉称号。
五、授予江门市雨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门市纳税首次超1000万元建筑业企业”荣誉称号。
希望获得荣誉称号的各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创先争优的创业精神,为江门侨乡现代化建设和建筑事业发展再立新功。市政府号召全市建筑业企业向获得荣誉称号的企业学习,抓住机遇、开拓创新、狠抓质量安全、多创精品工程,为振兴我市建筑业、建设幸福侨乡而努力奋斗。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4日)
江府函〔2015〕32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14年,我市建筑业企业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对振兴建筑业有关工作部署,在企业发展、科技创新、缴纳税收等方面成绩显著,对我市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根据《印发关于振兴江门市建筑业的意见》(江府〔2010〕5号)精神,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激励我市建筑业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决定对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等9家在2014年作出突出贡献的建筑业企业授予荣誉称号,具体如下:
一、授予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建筑业企业晋级奖”荣誉称号。
二、授予广东耀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开平骏建有限公司、广东开平市三建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建邦兴业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政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江门市建筑施工科技创新先进企业”荣誉称号。
三、授予广东聚源建设有限公司“江门市产值首次超5亿元建筑业企业”荣誉称号。
四、授予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纳税首次超4000万元建筑业企业”荣誉称号。
五、授予江门市雨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门市纳税首次超1000万元建筑业企业”荣誉称号。
希望获得荣誉称号的各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创先争优的创业精神,为江门侨乡现代化建设和建筑事业发展再立新功。市政府号召全市建筑业企业向获得荣誉称号的企业学习,抓住机遇、开拓创新、狠抓质量安全、多创精品工程,为振兴我市建筑业、建设幸福侨乡而努力奋斗。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