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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0014349007062431/2016-00254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04-27
名称: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文号: 江府办函〔2016〕82号 发布日期: 201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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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6-04-27  浏览次数:-
(    江府办函〔2016〕82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市人民政府有关开展粮食安全责任考核的工作部署,市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市、区政府粮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届满前考核。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近年来,全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粮食工作的部署,认真落实粮食安全政府责任制,完善粮食管理体制,稳定粮食生产能力,加强粮食市场调控,充实地方粮油储备,强化粮食质量监管,注重粮食设施建设,在国内外粮食市场形势复杂多变的情况下,实现了全市粮食供需平衡、价格稳定、应急有效和质量安全四大目标,确保了我市的粮食安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但粮食安全保障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粮食供需平衡压力增大、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快、粮食质量安全检测体系亟待强化、粮食流通产业化水平不够高等问题,需引起高度重视。   二、考核结果   全市7个市、区政府粮食安全届满前考核(考核年度为2013、2014年)结果均为优秀。   同时,全市7个市、区政府粮食安全责任届中考核(考核年度为2012年)结果均为良好以上,其中:台山市、新会区、开平市、恩平市、鹤山市为优秀等次;江海区、蓬江区为良好等次。   综合届中和届满前考核情况,各市、区政府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均为良好以上,台山市、新会区、开平市、恩平市、鹤山市两次考核均为优秀等次,对上述5个市、区给予通报表扬。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全省粮食安全责任考核情况通报,我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获优秀等次,得到省政府通报表扬。在新形势下,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粮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省政府和市政府新修订的考核办法,认真落实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各项要求,确保粮食安全政府责任制落到实处。要确保在2016年底前落实新增地方粮食储备规模和粮食仓储设施建设任务,扎实做好粮食各项工作,保障我市粮食安全。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7日)
 

江府办函〔201682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市人民政府有关开展粮食安全责任考核的工作部署,市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市、区政府粮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届满前考核。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近年来,全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粮食工作的部署,认真落实粮食安全政府责任制,完善粮食管理体制,稳定粮食生产能力,加强粮食市场调控,充实地方粮油储备,强化粮食质量监管,注重粮食设施建设,在国内外粮食市场形势复杂多变的情况下,实现了全市粮食供需平衡、价格稳定、应急有效和质量安全四大目标,确保了我市的粮食安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但粮食安全保障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粮食供需平衡压力增大、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快、粮食质量安全检测体系亟待强化、粮食流通产业化水平不够高等问题,需引起高度重视。

二、考核结果

全市7个市、区政府粮食安全届满前考核(考核年度为20132014年)结果均为优秀。

同时,全市7个市、区政府粮食安全责任届中考核(考核年度为2012年)结果均为良好以上,其中:台山市、新会区、开平市、恩平市、鹤山市为优秀等次;江海区、蓬江区为良好等次。

综合届中和届满前考核情况,各市、区政府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均为良好以上,台山市、新会区、开平市、恩平市、鹤山市两次考核均为优秀等次,对上述5个市、区给予通报表扬。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全省粮食安全责任考核情况通报,我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获优秀等次,得到省政府通报表扬。在新形势下,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粮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省政府和市政府新修订的考核办法,认真落实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各项要求,确保粮食安全政府责任制落到实处。要确保在2016年底前落实新增地方粮食储备规模和粮食仓储设施建设任务,扎实做好粮食各项工作,保障我市粮食安全。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