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2016〕10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20号)转给你们,请连同《江门市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方案》(江府办〔2015〕20号,即“雏鹰计划”)一并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8日
附件:
| 索引号: | 000014349007062431/2016-00282 | 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 发布机构: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6-04-29 |
| 名称: | 江门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
| 文号: | 江府〔2016〕10号 | 发布日期: | 2016-04-29 |
| 主题词: | |||
江府〔2016〕10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20号)转给你们,请连同《江门市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方案》(江府办〔2015〕20号,即“雏鹰计划”)一并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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